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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在城镇化中葆有传统文化

2014年06月05日 11:19 来源:人民政协报 参与互动(0)

  在城镇化中葆有传统文化

  5月的安徽,粉墙黛瓦,山水环绕;初夏的福建,草长莺飞,茶香飘溢。5月21日至28日,由全国政协副主席卢展工带队,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王全书、驻会副主任常荣军及部分政协委员就“城镇化进程中的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专题,深入安徽省泾县查济古建筑群、黟县宏村古民居、歙县雄村,福建省武夷山下梅村、三明市泰宁县等地进行调研。

  近年来,随着全国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城乡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具有历史记忆的传统文化面临严峻挑战。那么,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现状如何?究竟面临着哪些问题?应如何因地制宜地保护与传承传统文化?调研组旨在调查情况,探寻答案。

  保护先行,整体保护

  在皖南的古建筑村落里,每走几步,便可看到一个或几个年轻人在画板前专注地描绘着眼前的粉墙黛瓦。据了解,这里已成为时下书画家和艺术爱好者们的写生基地,完整的古村落遗存体现着当代人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文化坚守。安徽省现存不可移动文物25005处,世界文化遗产2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5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27个,副省长谢广祥介绍,安徽近年来加大力度致力于文物、古村镇的保护。委员们看到,安徽在古村落保护与传承方面走出了一条发展自身特色的路子。他们同时指出,真实的徽派建筑应是多样性的,这一点在村落重建中应尤为注意。

  在城镇化进程中,安徽与福建两省均把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纳入规划先行轨道。安徽省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把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摆在突出位置,在城乡规划中突出历史文化保护;福建省坚持以规划引领城镇化建设,副省长李红介绍,该省以“文化传承、彰显特色”、“注重人文城市建设”的理念指导城镇化建设,已全面建立从省域到村庄的五级规划体系。卢展工肯定两省在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指出当地政府在“规划”前需“摸清底数,保护先行”,即先弄明白什么应该保护,什么“在此基础上做规划就会比较结合实际”。

  对于文物、古村落等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委员们指出,应按照现代城乡一体化的方针将古城、古镇、古村作为整体保护,以此带动城乡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在福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下梅村引起委员们的注意。委员们看到,下梅村依然保存着典型清代深宅大院古民居30余幢,砖雕、石雕、木雕是这里民居建筑的特色,其雕刻内容体现着中国人的勤劳、善良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令委员们惊喜的还有下梅村对于非物质形态文化的保护,原住居民的生活方式及传统工艺也基本上被原汁原味地保留下来:随处可见的筛选茶叶的身影、久违的打铁的声音……在出售竹制编织物的店铺前,一位中年男子熟练地编织着精美别致的小竹篮。面对如此浓郁的传统习俗实景,著名书画家王成喜有感而发,不禁吟出“选茶伴着打铁声,下梅村里念真经。青青竹篮大文化,世世代代总传承”的诗句。

  在以“城镇化进程中的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为主题的座谈会上,卢展工指出,“所谓文化强省,就是在整个现代化强省建设发展中体现文化的力量。比如古村落建筑,传统文化是魂,如果魂被抽掉了,就什么都不存在了。”在城镇化进程中保护传承传统文化,关键在于对传统文化要存敬畏之心。

  坚守传统文化的底线

  与文物、古建筑等物质文化遗产相对固定的性质相比,地方戏曲、舞蹈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多是与其产生和发展的时代等非固定要素联系在一起的。委员们指出,对于两者的保护传承方式和力度应有所区分:以文物、古建筑为代表的物质文化遗产,由于近些年来价值彰显,保护与传承力度明显加强;而作为活态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90%左右为草根文化,是农业文明的产物,在城镇化进程中多濒临“被连根拔起”的危机,这一点须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

  如在非遗传承人的保护上,政府提供支持与帮助就是关键因素,否则一些传承人如民间艺人是无力生存的。5月24日,在安徽歙县雄村,委员们感受尤其强烈。一踏进雄村,伴着有节奏的鼓点,民间艺人们正欢快地跳着“跳钟馗”傩舞,表演者来自歙县雄村乡义成钟馗演出队,队员均由村民组成。有关负责人告诉委员,这支远近闻名的表演队是在当地文化部门的支持下组建和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最大的不同在于传承方式,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让它“活”在当下,传承才能成功。委员们指出,雄村能够将傩舞这一传统民俗表演和谐地融入居民的文化生活,地方政府及文化部门的作用不容忽视;只有把基层文化工作者队伍建设好,文化才能保护好、传承好,因为他们是城镇化进程中文化保护与传承的重要实施者。

  对于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文化传统的从业者即熟知其道的传承人和传统工艺制作者也是举足轻重的。委员们指出,欣赏群体的多样化与小众化是未来文化发展的基本格局,如果这些从业者能够坚守文化底线,让喜欢传统文化的人见到或听到原汁原味的文化,那么人们就不至于在现代化进程中“丢失”了文化,“丢失”了自己。为此,王全书提出“牢固确定留住乡土”的理念和细化保护传承举措、广泛发动社会参与程度、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等建议。

  保护与利用相得益彰

  据了解,2013年,福建省城镇化率达到60.8%,安徽省城镇化率也已达到47.9%。随着城镇化的推进,“重经济开发、轻保护传承”的现象已在一些地方发生。如何处理好传统、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如何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又不失文化固有的表现形式?在福建省调研座谈会上,一家以三兄弟为代表的家族制茶企业引起委员们的兴趣。三兄弟已是家族事业第12代传人,在茶文化保护与传承上,三人分工明确,有的负责茶业现代化管理,有的负责制茶技艺的传承。该企业每年将5000万罐茶叶进行封存,明确定下时间、地点、制作人、茶树编号、当地温度并做成二维码,计划在30年之后拿出部分封存茶叶用于慈善事业。委员们认为,该家族企业茶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某些经验值得借鉴。

  相对于文化生产性保护的渐入佳境,一些非生产性文化的保护与利用依然艰难,古村落保护在当前就面临着“两难境地”。委员们了解到,一方面,古村落原住居民希望改变自身的生活方式与环境;另一方面,传统文化的保护又需保持传统的力量———不仅要将村庄的建筑保存好,还要将其文化空间保留住。委员们认为,在处理这些问题上,保护与利用关系处理得当则相得益彰,处理不好则相互对立。他们建议,在规划制定和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坚持四方面标准:一、文化载体本身应保护好;二、周边环境要整治好;三、人民生活条件应随着文化的保护与利用能够改善好;四、当地经济社会要发展好。

  “城镇化进程中的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课题任重且道远。委员们指出,对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决不能仅仅针对农业文明的记忆,工业文明的记忆也应得到尊重。否则,当社会完全发展至信息化、智能化时代后,工业文明的“被抹去”将是一种历史的遗憾。张丽

【编辑:上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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