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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与媒体和解 原告撤诉变合作伙伴

2014年06月19日 08:48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本月4日,“今日头条”客户端涉嫌侵害《广州日报》的作品著作权一案,在北京市海淀法院开庭审理。而昨日下午,有消息称,“今日头条”宣布与《广州日报》签署合作协议,《广州日报》方面已正式申请撤诉。昨天晚上,《广州日报》旗下大洋网副总裁张恒斌向北京青年报记者证实,其与“今日头条”的合作已向好的方面发展。

  今年6月4日,标榜“不做新闻生产者,只做新闻搬运工”的移动客户端“今日头条”,因被指未经授权擅自发布《广州日报》的作品,被享有《广州日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起诉认为,被告“今日头条”所属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知识产权,应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在其所经营的移动客户端删除涉案文章,并在其经营的移动客户端APP的首页刊登一个月的道歉声明,同时也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经济赔偿金及原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共计10000元。

  而“今日头条”的负责人表示,公司与原告之前有合作,后来因原告不同意导流而合作停止。就在停止的过程中,因被告的机器没有及时识别出原告的稿子而导致部分稿件被“误抓”,其行为不是转载,也不侵权。

  当日,法院并未就此案进行宣判。

  昨天下午,“今日头条”向媒体表示,已与《广州日报》达成和解,对方已向法院申请撤诉。昨天晚上,《广州日报》旗下大洋网副总裁张恒斌向北青报记者证实了此事,并称其与“今日头条”的合作已向好的方面发展。据媒体报道,“今日头条”已与《广州日报》展开了关于内容页合作经营的谈判,最终达成了相关协议,今后“今日头条”将断开无合作意向的媒体链接,尊重内容生产者的选择,除了提供导流以及收益分成模式外,也会考虑以传统的版权购买形式进行合作。(记者 孔德婧)

【编辑: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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