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国家文物局:民宅不得办博物馆 展品不少于300件

2014年08月22日 07:40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记者 刘冕)国家文物局近日下发《关于民办博物馆设立的指导意见》,明确不得使用居民住宅、餐饮场所、地下室和其他不适合办馆或有安全隐患的场地作为办馆场所,国家机关在职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博物馆。

  今后,我国将优先发展具有门类特点、行业个性或地域文化、民族(民俗)文化代表性的民办博物馆,以及致力于抢救濒危历史见证物、填补某领域空白的民办博物馆。

  与公立博物馆相比,民办博物馆大多藏在深巷之中。今后,这种情况可能会有所改变。按照规定,设立民办博物馆应有固定的适宜的办馆场所,不得租借其他博物馆作为办馆场地申请办馆,也不得使用居民住宅、餐饮场所、地下室和其他不适合办馆或有安全隐患的场地作为办馆场所。办馆注册资金最低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同时,馆舍应设置专用的展厅(室)、库房,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消防设施。馆舍应以民办博物馆自有为主。租赁馆舍的租期不得少于5年。由举办者或他人无偿提供使用馆舍的,应由所有者提供场地无偿使用证明。

  对于展品的数量也有规定,不得少于300件,真实可靠且来源合法。属捐赠性质的藏品、资金等资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捐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以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依托历史建筑、故居、旧址等不可移动的文化遗产实物并以其为主要保护、研究、展示内容的博物馆,以及以大体量实物收藏为主的博物馆,藏品数量可适当放宽。藏品应该进行造册登记。

  另外,民办博物馆须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馆长或副馆长。专职馆长或副馆长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相关领域学术专长和5年以上博物馆从业经验,无不良博物馆从业记录,身体健康,能胜任博物馆管理工作。国家机关及国有博物馆在职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博物馆。

【编辑:唐云云】

>文化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