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票价应该体现公益性
2014年09月19日 14:26 来源:深圳晚报 参与互动(0)
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表示,在现有体制下,景区收费模式与“贷款修路,收费还贷”高速公路收费模式异曲同工——收费不是问题,涨价也不是问题,甚至涨多少也不是问题,关键在于是否基于“成本+合理利润”的定价原则,而且这个原则的执行,必须以财务信息的透明、可核查为基础。
刘思敏指出,国家有关部门有必要下定决心,为景区制定现阶段适用的“成本+合理利润”的门票生成机制,同时要求这些景区定期公布第三方审核的财务报表,使其经济运行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总体来看,景区票价应该体现公益性。”
【编辑:上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