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只有保护居民利益 才能真正保护古村落

2014年09月26日 15:51 来源:大众日报 参与互动(0)

  这个9月,坐落在青州市区郊外的井塘古村,迎来了一年中的旅游旺季。这也是56岁的村民孙世荣最乐于见到的光景。去年,他在建筑工地干活时摔伤了腿,今年也就没有外出打工,只好从山上采摘中草药、树根等,向外地游客兜售赚取收入。

  如今,这个有着500多年历史的明代古村落,已经开发成青州市的旅游景区,但依然有280多户村民居住在石头建成的古屋中,保留着原生态的生产和民俗。孙世荣的儿子却跟其他210多户村民一起,搬迁到了山外新规划的民居中。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在这个古村和谐“并行”。

  长期以来,我们的乡土古镇、古村落以及名胜古迹的保护与开发,都面临着两难选择。如果完全依靠政府补贴,那么财政压力之大可想而知;如果通过招商引资等“市场化”运作模式,往往会使得古迹的文化气息成为功利主义的“殉葬品”,并伴随着当地群众的利益受损和游客连连“喊冤”,得不偿失。

  历史文化村落应该交到谁的手中进行保护?我认为,古村落保护不能仅仅依靠政府,不能为了保护而保护,必须把当地人的利益纳入保护开发计划中,注意维护古村落居民的切身利益。同时,当地居民也应成为古村落保护的一部分,而不是被动的“拆迁”对象,这样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从井塘古村来说,几百年的传统民居建筑是保护对象,而村民的原生态民俗何尝不是呢?政府部门在开发旅游景点进行经营的同时,村民本身也可以形成一个竞争有序的古村落保护市场,谁的价格公道,谁的信誉出众,谁便将赢得更多的游客。而只有当地老百姓受益了,他们才能更积极地参与到保护中去。

  在烟台,沿着海边走到烟台山下,就可以进入朝阳街区。这里大理石铺就的地面、灰砖青瓦的多层建筑,与远处林立的高楼大厦形成鲜明的对比,展示着独特的魅力。早在100多年前,这里就是繁华的商业地段,荟萃了几十座中西合璧的建筑群落。

  目前,烟台市已将朝阳街区定位为商业步行街,许多建筑被一些商铺租用。但是,不少商家为了利益,私自对旧址的内部进行改造,在一些典型的胶东传统民居中,原本宽敞的四合院里面又搭建了许多房子,院子里同样乱糟糟,显得十分拥挤。

  对于这些现象,当地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颇感无奈:“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对这些产权都重新进行了分配,有的属于企事业单位,大部分还都在老百姓手中。如果产权不能收归国有,即使国家出钱进行整修,过不了多久还是会被破坏。”

  在蓬莱市,万寿、西关两条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面临同样的问题。蓬莱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规划处副主任侯兴华说:“基本上每一户都自己安了防盗门窗,还有些人家干脆把原本明清时代留下来的青瓦屋顶换成了红瓦屋顶。”由于这些老房子的产权在个人手上,给文化街区的管理和保护造成了一定难度。

  这些事例告诉我们,只有保护了居民利益,才能真正起到保护古村落以及历史文化街区的作用。而传统文化和古朴民风要想得到真正保护,必须有广泛的民间力量的参与,让群众成为保护、管理的主体之一,让村民自主保护、管理自己的村子,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必要的支持、宣传和帮助,而不是与民争利或是包办代替,更不要进行纯粹商业性的开发。 □ 王红军 刘子靖

【编辑:宋宇晟】

>文化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