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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级文保单位被拆一年未修复 施工方被罚5万

2014年10月15日 10:43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政风热线省市联动直播近日走进盐城现场,在回应东台安丰镇一处市级文保单位拆除一年多未修复的问题时,盐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戴元湖表示,如果知道文物应该保护却明知故犯,将追究责任。

  去年7月30日,在没有文物部门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盐城市级文保单位袁承业宅第一进三间建筑被擅自拆除。《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文物行政部门批准。东台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崔康在直播现场承认,当地缺乏文物保护知识,拆迁中程序上有漏洞。

  省文物局相关人员现场调查后,委托东台市文广新局执法支队进行修缮。9月初,修缮方案经审查上报省文物部门,东台方面在收到回复后将尽快修缮到位。当初在投诉人举报后次日,东台市分管领导就曾到现场勘察,并要求将拆下来的建筑材料逐一编号登记、尽可能保留,但砖瓦拆下来时实际上并没有进行编号。东台文广部门出示的材料显示,负责施工的苏州太湖古建有限公司已被课以5万元罚款,接下来当地将尽快完善修缮方案。

  (陈月飞)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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