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州民国建筑复建再现"船头" 设被毁建筑构件展室

2014年10月15日 15:4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复建一新的民国建筑 羊城晚报记者 陈秋明 林桂炎 摄

  去年6月,诗书路一幢民国建筑在预保护期间遭开发商强拆,引发社会强烈关注。记者昨日获悉,该建筑的复建工程目前已经基本竣工,作为推动广州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标志性事件,复建建筑内部将专门开辟区域展示事件的全过程。

  同样被开发商拆除的妙高台1、3号,金陵台2、4号建筑因未纳入保护和缺乏测绘图纸等原因没有进行复建,但保护专家表示,复建的诗书路建筑艺术价值更高。

  诗书路69、71号民国建筑遭强拆后,广州市政府要求开发商翠桦公司对其进行重建。近日该建筑的复建工程已经基本竣工。然而事实上,被开发商拆除的建筑并不只有这一栋,更早被拆、更为人们熟知的妙高台1、3号,金陵台2、4号建筑没有进行复建。

  据有关部门介绍,诗书路69、71号地块从1994年被征收,1996年开始进行开发,1998年烂尾,原开发商广州市南方建设开发公司因为后续资金未到位,工程烂尾。2007年,广州市翠桦置业有限公司竞拍得到该地块,因为与居民在拆迁赔偿安置的问题上没有达成共识,一直处于僵持状态。据介绍,当年这里是有金陵台、妙高台两条巷子,建了一组建筑,一共两栋6个门牌号,其中妙高台1、3号,金陵台2、4号为一栋建筑,诗书路69、71号为另一栋建筑。

  在2012年“妙高台1、3号、金陵台2、4号建筑被拆后,政府部门组织专家到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后的意见为:“妙高台1、3号、金陵台2、4号未定为法定保护建筑,因建筑主体结构已被拆除,建议保留其有历史价值的构件,不再复建;诗书路69、71号的建筑是民国时期兴建的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近现代建筑,应该保留,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保护。” 此外,缺乏测绘图纸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为了保护当时尚未拆除的诗书路69、71号民国建筑,2012年12月有关部门曾委托广州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汤国华教授对69、71号民国建筑进行了测绘,取得了原建筑的测绘基础资料。“金陵台、妙高台”建筑则没有如此幸运,根据专家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市政府最终处理意见没有要求复建。

  复建亮点

  ●复建建筑有火船船头造型

  妙高台1、3号、金陵台2、4号建筑不复存在,有市民觉得实属惋惜,但保护专家认为,复建的诗书路建筑艺术价值更高。

  据汤国华介绍,被拆除的两栋建筑从特色来看应该是抗战结束后的新建筑,建筑是从古典向现代主义过渡的风格。被毁的两栋建筑为同一建筑师设计,分别模仿船头和船尾的造型,整体形象是一条船,复建的诗书路建筑是“船头”。

  汤国华认为,相比之下,复建的建筑艺术价值更高一些。“没有重建的建筑主要价值是几根罗马柱。这次重建的建筑从外形、色彩到细节都有很多值得欣赏的地方。”

  ●专门设被毁建筑构件展室

  汤国华介绍,复建建筑共有2.5层,首层将辟出部分面积作为展示功能,将原金陵台、妙高台两栋民国建筑的一些构件在其中展出,同时还将还原民国建筑被毁以及重建的整个过程。

  “现在建筑的地砖、转角楼梯等构件已经收集好了,但布展还没有开始。”相比建筑本身,诗书路民国建筑复建这一事件或许对广州历史文化的保护和警示意义更大。记者吕楠芳、何伟杰,通讯员穗规宣报道

【编辑:唐云云】

>文化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