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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广告入教材”是一个利益“双簧”

2014年10月23日 10:09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参与互动(0)

 

  据媒体报道,按照《义务教育教科书编印规范》,教科书内不得有广告内容,但仍有众多广告以“打包”的方式公然进入英语课本,并被送到了学生手中。因此,按照广告这条线索,某些人的严重失职被暴露无遗,极有可能还藏有权钱交易的猫腻。

  不可否认,在当今商品经济社会和信息时代,打开电视、电脑和收音机,拿起报纸、杂志,走在喧闹的街道上,时时处处都可看见或听到各种各样的广告。问题是,将商业广告以“打包”的方式植入英语课本,表明广告已经闯入了“禁地”,对学生的健康成长造成不利影响。

  事实上,不仅是《义务教育教科书编印规范》规定“教科书内不得有广告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第四十条明确规定:“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幼儿的教科书、教辅材料、练习册、校服、校车等发布广告。”可见,将广告植入英语课本,已涉嫌违法,有关部门不可等闲视之。

  问题是,禁令之下,广告是如何成功“偷袭”教材的?可以肯定的是,出版社不可能私自将广告植入教材,因为一旦被教育部门发现,等于是自断财路。没有教育部门的“鼎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广告是不可能轻易进入教材的;可以说,是教育部门为广告入侵教材打开了方便之门。广告入教材,是教育部门和出版商合演的一个利益“双簧”。

  广告入教材,养肥了出版商和教育部门,却害苦了孩子。教材里面出现广告,对孩子的价值观会产生影响,尤其是年幼的孩子,分不清哪些是广告,哪些是教材上编写的内容。因此,若要维护学生的利益,首先必须将广告从教材中清理出去,保持教材的“纯洁性”。这就需要教育部门和出版商认真执行相关规定,不再为了一己私利而丧失社会责任与道德良知。  ●汪昌莲

【编辑: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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