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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编辑因有偿发视频获刑一年半

2014年11月15日 09:05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记者 刘可 通讯员 黄硕)因接受尔玛天仙、尔玛互动公司委托,帮助“立二拆四”有偿推荐发布视频和删帖,昨天下午,新浪网视频原编辑吴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北京同科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玉科非法经营案在朝阳法院一审宣判,吴俊获刑一年半,赵玉科获刑一年四个月。

  据介绍,2010年11月至2013年8月间,吴俊多次接受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委托,利用其担任新浪网技术(中国)有限公司视频编辑的职务便利,为上述二公司在新浪网推荐、发布视频,并收受上述二公司给付的50100元。

  庭审中,吴俊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其辩护人认为吴俊具有自首情节、且已退还全部赃款,其一贯表现良好、主观恶性小、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俊作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最终,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判处吴俊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退缴的5.2万元,其中50100元予以没收,其余发还吴俊。

  同时,北京同科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玉科因在2010年10月至2013年8月间,以营利为目的,接受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委托,有偿删帖并收取删帖费用7万余元,犯非法经营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编辑: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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