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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交文物获百元嫌太少 早前发现兵马俑者仅获证书 查看下一页

2014年12月03日 14:23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李磊讲述,当时就是在这里捣土时发现了埋藏在下面的青铜剑 摄/法制晚报记者 蒲晓旭

  法制晚报讯(记者 蒲晓旭) 在捡到青铜剑的车间见到同事,25岁的李磊有些尴尬。一个多月前,这位陕西丹凤县的小伙在上班时捡到一柄青铜剑,随后交给文物部门,为此获奖励500元。但他很快因同事的一片议论而陷入纠结,“奖这点钱太寒酸了,不交吧,又犯法”。

  与他有同样遭遇的还有陕西洛南县农民雷军政。他在前不久将一把三年前挖出的石斧上交,因而获奖100元。但村里有关他“傻”的议论却让他和家人抬不起头,“我也觉得自己太傻了”。

  在“文物属于国家”的法律底线之上,嘲讽文物上交者“傻”的言论着实有待商榷。而以奖金多寡权衡文物上交与否,与文物交易的投机心理似乎并无本质差异。

  当《法制晚报》记者与当事人面对面交流时,他们的表情中充满了上交文物后被舆论所裹挟的纠结与无奈。

  上交战国青铜剑

  “500元奖励太寒酸了”

  对话人物

  李磊,25岁,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铁峪铺镇寺塬村人,陕西丹凤龙桥水泥厂上料工,青铜剑上交者。李磊坦言,自己已被上交青铜剑后所得的500元奖金伤及自尊,“再捡文物,绝不上交”。

  《法制晚报》(以下简称法晚):青铜剑是如何被发现的?

  李磊:今年10月27日凌晨夜班时,我在上土料过程中发现一个长长的玩意儿。起初以为是木棍或玩具,就从土里刨出来,放一边继续干活。下班后我把它带回宿舍,同事查了一下,说是青铜剑。我想既然是文物,那就是国家的嘛。

  法晚:同事们对这把剑是什么反应?

  李磊:起初只有三个人知道,但很快就传开了,都说我发财了,可能不在厂里干了。还有同事出价十万让我卖给他,我坚决不卖。如果卖的话,他很可能就卖给黑市。如果查出来追究我的责任,我不就完了?

  法晚:主动上交青铜剑,是基于什么考虑?

  李磊:一方面是国家法律的要求。另一方面如果不交,也担心人身受到威胁。所以我在28日就把它交给丹凤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了。

  法晚:在上交时,你对奖励有过期许吗?

  李磊:当时我想着起码也得给我奖励个两三千元吧。哪知后来给了我500元和一个证书。后来经文物部门建议,厂里也给我奖励了500元。

  法晚:你知道网上有关这件事的评价吗?

  李磊:评论我没看,有同事告诉我,网友都说我笨,500元还不够买身衣服。同事们也说我傻,如果换成他们,就立马带走文物,不在厂里干了。还有同事劝我去打官司,我说打什么官司,文物本来就是国家的。

  法晚:你怎么看自己的行为?

  李磊:我觉得不傻。别人怎么说我不在乎。因为我是在尊敬文物,我现在也不后悔,上交文物是对的。

  法晚:家人对这件事是什么态度?

  李磊:父母妻子也说我笨。他们的意思是,如果当时我拿回去的话,就立即联系人在古玩市场买个假的,如果有人来查,就把假的交上去。我说不行,这是犯罪。

  法晚:网友、同事和亲人都这么说你,感到委屈吗?

  李磊:他们说我无所谓,就是这500元奖励太寒酸了,把人的自尊心伤了。

  法晚:如果下一次再捡到文物,你还会主动上交吗?

  李磊:绝对不会再交了,哪怕是刀架在脖子上,也不上交了。可是不交的话,万一有人举报,警察会来追究法律责任。所以放在家里也不是,上交也不是。

  法晚:关于奖金你是否还有所期待?

  李磊:现在有时候下班之后,晚上过了12点都睡不着。我就想着多少再补发一些。

  “500元奖金是能力所限”

  对话人物

  姚虎山,丹凤县文广局局长。在他看来,500元奖励已出自办公经费,在有关奖励的界定上,法律还可以更细一些。

  法晚:青铜剑属于什么年代的文物?

  姚虎山:目前尚未鉴定,只是初步认定出自战国时期。青铜剑现在仍在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准备近期向丹凤县博物馆移交。

  法晚:对李磊奖励的500元出自哪里?又是如何定下的?

  姚虎山:国家对上交文物没有专项资金,这500元是执法大队的办公经费。文物保护法规定,发现文物及时上报,使文物得到保护的,由国家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但到底该奖多少钱,法律没有规定。之所以奖励500元,则是根据我们的能力考量的。

  法晚:作为县级文物部门,是否感觉现行法律稍有滞后?

  姚虎山:我们觉得文物保护法还应该再往前走一步。在一些行为的界定上,应该更细一点。是否该奖、该怎么奖、奖励多少,可以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由文物的等级,来界定奖励的力度。

  法晚:因为奖金,是否会影响到很多人上交文物的积极性?

  姚虎山:这种情况是存在的,但我们不能为此而放弃了法律的底线。对我们来讲,还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上交文物的意识,同时加强执法力度,对捡到文物不主动上交的,依法处理。

  法晚:李磊希望能再补发一些奖励,文物部门是否会对此考虑?

  姚虎山:对我们而言,奖励就到此为止了。

  上交西周石斧

  “后悔了,100块太少”

  对话人物

  雷军政,40岁,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寺坡镇何村村民。雷云生,57岁,洛南县寺坡镇何村村民,雷军政的叔叔。因上交西周石斧,他们被文物部门奖励100元。村民都说他俩傻,这让他们十分后悔。

  法晚:石斧是如何发现的?

  雷云生:是雷军政在2011年3月耕地拉犁时发现的,在旁边还发现了一些骨片。我跟他说,等半年咱叔侄俩就把它拿到河南电视台的鉴宝节目,让人给鉴定下这是什么东西。但是因为没钱,后来一直没去。

  法晚:如果被认定是文物,是不是就不打算上交了?

  雷云生:即便是文物,咱还是不能卖给私人,还要上交国家,但是得知道这是个什么东西。

  法晚:既然要上交,为什么会把石斧在家里放了4年?

  雷军政:刚捡到时,我让邻居给我看过,对方说这是现代的一个玩意儿,不值钱。所以我就一直在家里搁着。有个当地的小贩来买,出300元,我没有卖。我当时也搞不清楚这到底是啥,想让别人给我看一下。后来消息传开了,洛南寺坡镇文化站站长上门来了,看到这个石斧就拿走了。文化站的人打电话把我叫出去,在路边给了我100块钱。

  法晚:这件事网上的评论你知道吗?

  雷军政:网友评论说傻,就是有点傻,但我也管不了那么多吧。

  法晚:你后悔吗?

  雷军政:怎么不后悔,肯定后悔,奖100块太少了吧。

  法晚:下次再捡到文物还会不会上交?

  雷军政:肯定会交的,文物是属于国家的。

  雷云生:只要是文物,就必须交给国家,不能卖给贩子。但这回奖励太少了。

  法晚:村里人现在怎么议论这件事?

  雷云生:村民们议论很大,全村几百人成天议论这件事,让我们一家子都抬不起头,都说我们一家人脑子有问题呢。就连我在离家四五十里的洛南县灵口镇干活,那里好多人也在说我们笨。像这样的情况,以后捡到文物,谁还会上交?

  法晚:面对这样的议论,你回应他们吗?

  雷云生:我没法回应,只感觉自己太傻了。雷军政知道许多网友都在议论他,说他脑子不够数。他前几天晚上还给我打电话,说这事情把他气哭了,心情很不好。

  对话人物

  张小兵,洛南县博物馆馆长。其表示石斧价值有限,如能在第一时间上交,奖金或不止百元。

  法晚:这柄石斧属于什么年代?现在存放在哪里?

  张小兵:石斧是西周时期的生产工具,目前存放在洛南县博物馆,将来会登记造册,记入国家文物。

  法晚:这100元奖金是否出自洛南县博物馆?很多网友都在问,为什么只有100元?

  张小兵:这笔钱出自洛南县博物馆。由于发现石斧时没有第一时间上报,其埋藏环境、历史信息都没有了,它仅仅是一件西周时期的生产工具,只能证明那个时代有先人在那里生产生活,其价值是有限的。

  法晚:是否可以理解为,如能早点上交,奖励金额可能会多一些?

  张小兵:也许还是100元,也许能够多一些,但多一些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法晚:很多网友都在质疑100元奖励是否过少,并且会打击公众发现文物后上交的积极性。

  张小兵:目前争议的焦点就是奖励太少,但国家没有统一标准。那么10块钱属物质奖励,50块钱也是物质奖励。如果有一个条例规定应该奖多少钱,文物部门就好操作了,公众也就明白了。

   四十年前,杨志发用三辆架子车将打井挖出的陶俑碎片送到文化馆。已沉睡地下两千多年的兵马俑这才浮出水面,最终以“第八大奇迹”的姿态震惊世界。文物部门为此奖励他现金30元、荣誉证一张。而他仅留下荣誉证,将现金交给大队。

    “上交文物是公民的义务,奖励多少是次要的。”杨志发表示,无论日后兵马俑带来了多少经济效益,他也没有因为自己当初的贡献而再索要其他奖励。

    陕西商洛文物上交风波之中,《法制晚报》记者与杨志发面对面,了解四十年前这位普通农民的文物观。

    对话人物

    杨志发,77岁,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秦陵街道西杨村村民,兵马俑发现者。

    《法制晚报》(以下简称法晚):你最初是如何发现兵马俑的?

    杨志发:我在1959年入伍,五年后退伍返乡。1974年,我与同村其他村民在挖井抗旱时发现了兵马俑。

    法晚:你和其他村民当时知道这是文物吗?

    杨志发:有很多人不高兴,说那是“爷”(当地对“神”的俗称)。我当时把这个东西与秦陵联系起来,想着这可能是国家的文物。因为当时发现的人俑脚下还堆着箭头,而庙里的神像没有这些东西。当时这些东西被挖出来也没人管,大家只是看热闹。

    法晚:既然大家都不管,你为什么要给文物部门送去?

    杨志发:想请他们看看,因为如果是文物,那就是国家的;如果不是文物,那就倒到河滩里继续挖井。

    法晚:你是怎么给文物部门送去的?他们看到后是什么反应?

    杨志发:当时用了三辆架子车,拉着兵马俑的身子、头和瓦块,来回走了三十里路,走了多久我已记不清了。送到临潼县(当时临潼尚为县)文化馆后,馆长赵康民说这很可能是秦代的陶俑。我问他这有没有用,他说这非常值钱。

    法晚:你听说这是文物之后,兴奋吗?

    杨志发:我高兴得很。人家一说是文物,那就是国家的东西,我发现了就送给国家,也算没白跑。也就是在这之后,专家才进村发掘兵马俑。

    法晚:文物部门给你奖励了吗?

    杨志发:当时赵康民按一辆车十块钱给了我30块钱,还开了票。但这钱我没留给自己,全都交给了大队。1985年,临潼县博物馆又给我发了一张荣誉证。除这之外,再没有其他奖励。

    法晚:相比于兵马俑的影响力,你觉得这30元少吗?

    杨志发:那时候也没想着奖励,对这30块钱高兴得很。当时一个馒头才五分钱,因为咱拉这些,还能每辆车给10块钱。

    法晚:陕西商洛最近发生了两件发现并上交文物的事,当事人和网友对文物部门给予的奖励存在争议,你如何看待这种事情?

    杨志发:发现归发现,但文物属于国家,送到文物部门,只要文物不受到破坏,这就是一个公民完成了义务,至于说国家奖励多少,这是次要的。 

    记者手记

    无论奖多少钱  文物都无价

    就考古价值而言,兵马俑被誉为“二十世纪考古史上的伟大发现”;就艺术价值而言,兵马俑是“世界文化遗产”;就旅游价值而言,兵马俑已接待近200位国家元首和逾7000万人次的游客,成为当地重要经济支柱……

    就上交文物的奖励而言,杨志发理应比任何一位文物上交者都更具发言权。那张贴在客厅墙壁上的荣誉证,是他因上交兵马俑陶片而从文物部门获得的奖励。

    这是农民杨志发为那个时代的文物观留下的最好注解。

    四十年后,因一柄战国青铜剑、一把西周石斧,文物上交者李磊和雷军政陷入争议风波。来自现实生活和虚拟网络的铺天盖地的“傻”的言论,让他们一个抬不起头,一个委屈落泪。

    四十年前的农民尚且知道“文物属于国家”,但在高等教育早已普及的当下,却会因上交文物的奖金多少而引发波澜。这“锱铢必较”的背后,实则提出一个问题:上交文物到底该奖励多少钱?

    施行于1982年的文物保护法对此没有定论。如果参照奖励与上交文物价值成正比这一简单逻辑,在对500元和100元的奖励感到寒酸的当下,又该给杨志发奖励多少?

【编辑: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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