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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明星作家榜, 不比价值比赚钱?

2014年12月16日 13:24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昨天,第九届作家榜全新榜单“明星作家榜”首发,企业家李开复凭借《做最好的自己》1300万人民币高版税,高居榜首,紧随其后的是企业家冯仑,他的《野蛮生长》版税达到了455万。除此之外,演艺明星大S徐熙媛、综艺节目主持人乐嘉等都在其列。但纵观这张排行榜,总的印象是良莠不齐,排行榜把写书的明星一股脑儿纳入作家行列,用金钱标榜他们的价值,显然有失偏颇。“作家”概念的泛滥,一方面是对审美世界的忽视,另一方面也是当下文化功利化、庸俗化的反映。

  现代社会,尤其是网络时代,跨界是主要特征之一,一个人完全可以从事多种职业,只要你有这个天赋和精力。写作也早已不是传统作家的专利,明星当然可以成为作家,甚至于成为优秀的作家,这在某种程度上是时代的进步。比如柴静的《看见》,体味社会,洞察世事,富有才情和情怀,属于优秀的文学作品。一个基本的事实是,一个人只有写出了文学作品,才能称之为作家,更严格地说,还要有一定的文学成就,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作家。而一些明星所出版的图书,有的是为自己“歌功颂德”的流水账,有的是连自己也不相信的“心灵鸡汤”,有的是自己杜撰出来的某种“理论学说”……很显然,这些都很难归入文学的范畴。

  作家的身份可以千差万别,但文学作品的内涵其实并没有根本的变化,那就是观察生活,挖掘人性,关注个体命运与世态炎凉。屈原的《天问》,两千多年后的今天仍然振聋发聩,卡夫卡的《变形记》,在今天这个时代,似乎越发显示出启示意义。明星当然可以出书,媒体也可以列出“明星作家”排行榜,但一定要注重图书的审美价值和文化价值,而不仅仅看图书的版税。

  “作家”概念的泛滥,本身也是对文学创作的解构。如今很多作家放弃了文学使命,大量质量低劣的非文学作品大行其道。一些明星趁势“附庸风雅”,一本本图书接连出笼,并且赚得盆满钵满。一些明星还把出书作为炒作自己的手段,让“写作”和演艺活动互动双赢;一些明星为了给自己贴金,甚至请人代笔,以“作家”头衔为自己的演艺事业“添砖加瓦”。

  作家职业的多元化,并不代表文学审美价值的涣散,无论什么职业的人从事文学写作,都应遵循文学的审美规律和基本价值,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当社会和时代发生剧烈变化的时候,文学的超越价值和终极意义显得更为重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明星写作不应该成为炒作的手段,而应该作为自觉的文化追求;媒体对明星作家的关注,不应该简单地用金钱来排座次,而应该深入解读作品的文学和文化成就。 贾梦雨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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