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民国时期火车票售出后一概不退

2014年12月29日 16:54 来源:济南日报 参与互动(0)

  退票是老百姓旅行中的常事。近年来铁路部门根据不断变化的现状,对退票规定几经调整。从今年9月1日起出台的梯次退票方案规定,根据退票时间不同收取相应退票手续费,旅客退票一定要算计好时间,尽量减少损失。

  如果在民国坐火车,您就不需要操这些心了。民国铁路规定:除非遇到特殊原因,否则车票售出,一概不退,无论是开车前还是开车后。民国火车站也没有退票窗口。这个规定看起来非常霸道,但在当时却有一定合理性,因为民国火车票没有预售制度。

  从晚清时期铁路客运开始出现,一直到整个民国时期,火车票始终不能提前订,只能开车前买。民国时期主流的规定是:大站发车前两小时开始售票,小站发车前一小时开始售票。也就是说,民国时期的铁路旅客,买票时行程已经确定,一般不会更改,自然不需要退票。退票的需要是预售制度实行后才大量出现的。

  假如旅客在开车前买了车票,但是遇到突发情况,能不能退票呢?也可以,但是很难。

  民国铁路规定,如果旅客买好了车票,突然遇到疾病及其他突发情况,实在不能旅行,可以向站长申请退票。这种退票需要理由特别充分,足以说服站长。如果你找不到站长,或者无法说服站长,要想退票,基本没戏。退票也要收取手续费,具体金额是车票金额的10%,但是总数不得超过2元。此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也可以退票,那就是上车没座。 (李子明)

【编辑:宋宇晟】

>文化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