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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被重提抄袭案 遭暗讽要钱不要脸

2014年12月30日 15:58 来源:扬州晚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 昨天,作家庄羽在微博发表题目为《由琼瑶女士胜诉想到的》长文。作者在文章中重提11年前(2003年)与郭敬明之间的抄袭诉讼案,表示希望从被抄袭者角度讲讲关于文章剽窃诉讼案件的注意事项,认为清晰的证据和并肩战斗的律师是胜诉的核心。最后,庄羽发出感慨:“所以像新闻里提到的,被法院认定了抄袭成立的人还能由德高望重的王蒙先生引荐加入中国作家协会、已经判定侵权的《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到现在还在销售,要钱不要脸的人太多了”。

  据悉,2003年庄羽曾向法院起诉,称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剽窃了其《圈里圈外》,直到2006年法院才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郭敬明与出版方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停止出版销售《梦》一书,并公开道歉等。但郭敬明一直态度强硬地表态只赔钱,绝不道歉。

  对此,网友有支持的:“在你没打官司之前,两本书我就都看过,当时就认定郭抄袭,非常明显。可这个文艺服务金钱的现状,实在让人无语。没人关注诉讼之后的操作,信用等级的界定。唉,支持你,也仅剩支持了。”也有表示质疑的:“先不说抄袭事件,单就这篇文章来说,还是能够看出此人的心胸。”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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