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巴金两度为作品《家》更名 曾改为《激流》

2015年01月29日 14:03 来源:人民政协报  参与互动()

  巴金留学法兰西期间,就已萌生了创作《家》的心思。但当时拟以“春梦”为小说名,他在《关于〈激流〉》的文章里说,自己出生在专制的封建大家庭里,“那十几年的生活是一个多么可怕的梦魇!”表面上富裕繁华热闹,却上演着一出出闹剧、悲剧,终于走向衰亡,犹如黄粱一枕。

  1931年初,上海《时报》约巴金写一部长篇小说,拟每日连载,他于是开始了《春梦》的创作。

  写完《总序》,巴金考虑书名用《春梦》不甚妥当,改名为《激流》。随之在《关于〈激流〉》中申述理由:决定把《春梦》改为《激流》。故事虽然没有想好,但是主题已经有了,我不是在写消逝了的渺茫的春梦,我写的是奔腾的生活的激流。

  当年4月18日,《激流》开始在《时报》上连载,吸引了广大读者。年底完稿,次年5月刊登完毕。

  1933年5月,《激流》送上海开明书店出版前,巴金酝酿再度改名,定名为《家》。这是因为“我还有许多话要说,有好些故事要讲,我还可以把小说续写下去”。他在《后记》中告诉读者:“已经发表的《激流》,只是它的第一部《家》,另外还有第二部,写社会,写主人公觉慧到上海以后的活动。”

  由开明书店出版的《家》,封面的正中偏上,黑底方框里,一个大大的白色“家”字作为书名,方框上面四个小字“激流之一”。到1940年5月,巴金继创作了《春》后,又完成了《秋》,《家》、《春》、《秋》并称为《激流三部曲》,《家》成了《激流》之一。

  梅青

【编辑:上官云】

>文化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