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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抄袭问题严重 先抄再删帖道歉

2015年02月02日 10:55 来源:重庆商报  参与互动()

  新年伊始,微信上便是一片由抄袭问题引起的“道歉潮”。《罗辑思维》因“盗版”原创者王路的稿件而道歉;某杂志因未按规定使用《财新》的稿件而道歉……“1人原创,99人抄袭”,成了微信公众号的真实写照。

  然而道歉和抄袭仿佛是一对平行线,先抄再删帖道歉。抄袭公众号就这么心安理得。

  文章刚发布

  至少8个号同时抄袭

  1月25日下午,网络女性情感专栏作者杨冰阳为自己万余字的文章敲下了句号,“每日坚持不懈地构思、创作、排版、修改,为的是46万忠实粉丝的信任”。文章发布的同时,多个抄袭号同时运作起来,复制、删改、粘贴好不热闹。

  “微信公众平台至少有8个冒充我的同名同头像账号。”杨冰阳说,“我才写到435期,但抄我的人把内容拆分成500多期,一眼看上去,很多人还以为我是盗版的呢。”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仅自媒体,腾讯自家的媒体也是盗版的受害者。腾讯“大家”以签约方式买断优秀作品版权,首年投入近2000万元,但也因内容精良,文章被抄得遍地开花。“一个月平均有30至40位‘大家’作者投诉文章被盗用。”腾讯“大家”副总编贾永莉说。

  抄袭号被指

  挤压原创号生存空间

  当记者在一个公众号原创者群里抛出“列出抄袭你们的公众号名字”的问题时,得到的回答是——不用列,把我们排除了,其他都是抄袭的。

  真有这么严重吗?记者随机查阅了微信热门榜中的文章,发现不署名、不标注来源就转发的公众号成百上千。互联网分析机构“企鹅智库”曾指出:80%的用户从朋友圈中获取订阅号文章,而非自己从订阅号内筛选。这样的用户习惯,让依靠抄袭积累巨大用户基数的“大号”更容易吸引订户。

  “原创得不到保护,可怜的创造力正在不断被削弱,每天朋友圈里转的原创优质内容的比例正在快速减少。”被大肆抄袭的公众号“六神磊磊读金庸”的作者王晓磊说,快速抄袭的大号正在凭借庞大的信息量挤压着原创号的生存空间。像王晓磊这样勤奋高产的作者,目前也仅积累了不到十万的粉丝量,而许多“集百家所长”的抄袭号却早已爬过了百万粉丝门槛。

  读者的态度

  纵容了抄袭行为蔓延

  由于大多数公众号运营者缺少博人眼球的创新文笔,为了获得短期的眼球,他们只能选择抄袭和剽窃”。微信公众号“王杰原”创始人说。以1月末点爆朋友圈的文章“你真的不了解这个星球——涨姿势的大数据”为例,被泡泡说、新海归精英联盟等6300多个公号频繁转载,然而数据和图片出处无一标注。

  为什么如此“胆大妄为”?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最新监测数据显示,日常使用中,76.4%的用户会使用朋友圈来查看朋友动态或进行分享,每天朋友圈内仅分享链接内容的次数已经超过30亿次。与网民对公众号内容的巨大需求不匹配的,是原创优质内容的缺乏。而读者对优质内容的“渴求”,和对出处的“不以为然”,某种程度上纵容了抄袭行为的蔓延。而抄袭者更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只要粉丝不在乎。

  就在读者一厢情愿地想着“好文章不问出处”,选择性忽略抄袭问题的同时,一大批靠抄袭起家的微信“大号”早已把读者们每一次的阅读、点赞都变成了可观的收入。

  来自多家公关公司的报价单显示,在粉丝数上万的公众号中发布一篇软文的价格,从百元到5万元不等,而文章末尾的小广告,也是很多“大号”的收入来源之一。

  关注

  原创者:面对“李鬼”,只能一声叹息

  在微信平台上,抄袭者正在吸吮着原创者的血汗,在这样的环境下原创者的生存空间又有多少呢?

  “三两白酒,二百稿费,一声道歉。”“仕图”创始人汤涌这样总结自己向很多大号维权的最终成果。他曾向盗用者私信抗议、当面约见等,但“江湖的事情最终都被以江湖的方式解决了”,道歉付稿费、打“亲情牌”、“请你喝顿酒得了”……

  类似的经历,几乎每个被抄袭的原创者都有过。寄希望于微信平台能够删除抄袭者,是他们起初共同的做法。但举证难、处理慢、删除少、惩罚轻,这“四座大山”慢慢让举报者认清了现实。再加上高昂的协调和申诉成本,投诉维权变成一件性价比很低的事情。

  一个媒体原创公号的负责人晒出了“公证经”:当发现有另一家媒体原封不动地抄袭了自己独家所发的评论、图片、图表甚至视频等内容后,就派出一位熟悉流程的编辑前往公证处。从卸载APP,重新下载安装,打开页面,演示双方的内容,到证明自己是首发,对方是抄袭,再到填写各种表格,打印相关材料。且不说公证费不菲,单是按程序公正,就耗费了3个多小时。

  “投入和付出太不对等了。”腾讯“大家”副主编贾永莉也在诉讼碰壁后放弃了法律途径。“如果每起抄袭都能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光赔偿就能弥补我们一年的稿费支出了,但其所带来的时间成本是全员全年无休地往返于公证处和法院之间,那我们的作者和读者怎么办?”

  连机构都感叹维权难,难怪汤涌等个人原创者只能哀嚎:“发薪日之前连公证费都出不起啊。”原创者们只能眼睁睁看着抄袭者们享受着一块法外之地。

  观察

  微信,你应该拿“抄袭”怎么办?

  一个因为知识免费分享而兴盛的平台,却因为“好文章不问出处”的潜规则让无数原创者寒心,作为一个具有社会责任与义务的信息平台,应当如何对待知识产权?

  “法律对微信的责任和义务有明确的规定。”人大法学院教授杨立新援引侵权责任法第36条“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来说明,微信平台在明知和应知的情况下,如及时撤销存在侵权的内容则没有责任;若接到举报依然不及时撤销,则会附有连带责任。“法律意义上的‘及时’一般被认定为48小时,而一旦举报的内容紧急则应将‘及时’限定在24小时以内。”杨立新说,从执行层面来看,微信平台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需要负起的责任还有很多。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喻国明说,微信作为快速发展的新兴事物,其自身不断完善的过程可以有适当的“试错期”,即在一定时间内允许问题的出现,通过问题的不断解决摸索出一套相对规范的制度和运营模式。然而现今微信已经囊括全球近6亿用户,“试错”不应再成为借口。

  《中国企业家》杂志执行主编何伊凡认为:“如果难以通过道德和法律方式解决,完全可以让平台用技术手段来解决,比如发动群众。”这里所说的发动群众,曾在互联网的另一领域大显神通——电商。何伊凡认为,淘宝通过用户评价的方式,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的信誉问题,微信版权问题可以参照这一思路找到解决办法。

  杨立新则认为,互联网领域的一些现行做法,如新浪微博的社区裁判功能等也可以借鉴。

  “方法不是没有,那么微信是不能呢,还是不为呢?”一位原创者在微信群提问。

  本组稿件据新华社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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