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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图书馆设“阅读门槛”不可取

2015年04月21日 10:31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参与互动()

  ●黄星

  近日,有读者反映,根据首都图书馆历史文献阅览室规定,阅读该阅览室图书需要具有研究生及以上文凭或是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研究人员,这一规定被读者质疑“有歧视嫌疑”。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有此规定,但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古籍等历史文献,减少使用频率。 ——4月19日《北京青年报》

  图书馆的一个重要作用,是保存人类文化遗产,古籍文献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首都图书馆出于保护古籍文献的目的,设法减少其使用频次本是职责之内、无可厚非的做法。但是,为了保护古籍就把读者分级,限制一般读者的阅读,这样的做法就有点矫枉过正了。

  读者与书籍之间有一个自然形成的双向选择的过程,书籍本身对读者就具有过滤性。小孩子喜欢读《格林童话》而不会去读尼采、柏拉图,一个永远读琼瑶的人估计也没兴趣去接触莎士比亚。一样的道理,古籍文献一般都晦涩难懂,如果读不懂,并且还没有兴趣,读者自会对其避而远之。有过阅读经历的人应该都知道,读一本自己不感兴趣同时又不懂的书是多么的痛苦。所以说,对于该读哪些书籍,读者心中自然有一杆秤。而图书馆以学历、职称来限制读书人群,先不说有歧视读者之嫌,其首先就犯了越俎代庖的错误。本来读者与书籍之间已经自然形成了选择标准,哪还需要图书馆按学历、职称强行自设一条。

  图书馆还表示,古籍文献一般只提供给有“研究需求”的人,这样的规定显然是“功利阅读”的思想在作祟。俗话说开卷有益,每个人可以抱着不同的目的去读书,只要能从书中获得一点启发、一丝灵感就足矣。古籍文献不是为了科研而作,只要能让有需要的读者在阅读时有所启发,带着其他目的的阅读又有何不可?

  国家现在大力倡导“全民阅读”,图书馆作为推动全民阅读的重要力量,本应支持读者的阅读行为,给读者的阅读提供方便,怎么还能设置门槛?作为图书馆的管理者,本应对读书的意义有着比常人更深入的理解,但在制定规则上却不识书籍与读者的关系,也走不出“功利阅读”的怪圈,如此表现,难免有业务不精之嫌。如果图书馆真想保护古籍文献,不妨“一碗水端平”,把古籍文献原版妥善保管,向所有人提供影印版的借阅。这样,既起到了保护古籍的作用,也满足了所有公众的阅读需求。

【编辑: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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