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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诉出版社虚假宣传韩寒获奖案二审现激烈争吵

2015年07月31日 16:09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

  杨宏伟诉沈阳万卷出版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因涉韩寒作品而广受关注。昨天,此案的二审庭审在沈阳中院开庭,记者以公民旁听形式进入法庭,当日没有当庭宣判。

  “我起诉万卷出版社虚假宣传韩寒获得新概念一等奖的上诉案,今接到沈阳中院通知,将于7月30日公开开庭审理(二审),本人届时出席,欢迎媒体朋友关注。”几天前,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接到这样一段信息,发送这一信息的正是此案件的上诉人杨宏伟。杨宏伟自称广州人,网名“司马3忌”,在杭州一家设计公司上班,为建筑工程师。

  一审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杨宏伟作为出版公司出版物的消费者,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通过庭审调查以及法院到上海萌芽杂志社、上海市黄浦区公证处调取的证据,以及对萌芽杂志社、公证处所作的调查,都可以证明公证处的获奖名单中虽然没有韩寒,但韩寒事实上获得了新概念作文大赛组委会为其颁发的1999年第一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主办单位以及现场公证的公证处都对韩寒获奖事实作出说明。

  萌芽杂志社的《萌芽》杂志在1999年已对此获奖名单及作品进行了公开刊登,已经形成公众所知的事实,杨宏伟没能举证证明新概念作文大赛组委会、公证处或其他相关人员和韩寒之间存在相关利害关系。因此,认定韩寒获奖事实存在,出版公司就此进行宣传不存在虚假事实。   

  一审宣判后,杨宏伟表示正在对判决书的事实认定和法律依据进行分析,表示:“沈阳的法院第一次确认了我参加诉讼的主体资格。”

  庭审持续90分钟

  昨天上午,记者以公民旁听的身份进入到沈阳中院5楼的29号法庭,让记者没有想到的是,整个庭审过程只有包括记者在内的2名旁听者,法庭内的43个旁听席显得空空落落。

  整个庭审持续约一个半小时,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代理人分别就上诉状内容、庭审焦点、新增证据等内容展开陈述与辩论。杨宏伟在宣读上诉状的过程中,出现两次明显故意停顿,并用手中的签字笔敲击了一次面前的案桌的动作。记者事后向其求证得知,他认为法庭不够专注,意在提醒法庭人员倾听他的上诉内容。

  二审增加3份证据

  与一审不同的是,二审庭审时,杨宏伟提交了3份新证据,被上诉人一方则没有提出新证据。杨宏伟提交的3份新证据分别为上海《新民周刊》记者的公开微博、首届新概念评委之一叶兆言的文章《也算多余的话》、首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合影。向法庭提供的3份证据,都是复印件。杨宏伟认为,新增的3份证据可以证明“韩寒没有获奖”。

  沈阳万卷出版有限公司代理人认为,杨宏伟提供的3份新证据,依旧不能认定韩寒没有获奖。一审时,沈阳万卷出版有限公司一方认为,由作文比赛主办单位萌芽杂志社提供的情况说明,韩寒本人提供的首届新概念作文比赛一等奖奖状,参加了初赛并通过的韩寒,因为邮件通知渠道出现问题,导致韩寒错过复赛,于是大赛主办方工作人员临时电话通知韩寒补考,这些证据与情况,都可以证明出版方的行为不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二审法官表示,对于杨宏伟提交的3份新证据,法庭将根据庭审的全部情况给予考量,再作出是否采信的认定。法庭未对此案当庭宣判。

  双方庭审时两度“交锋”

  庭审后,杨宏伟再次向记者提及了法庭总结的3个争议焦点:一审程序是否存在违法、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是否存在买卖关系、韩寒的获奖是否真实。杨宏伟认为,前两个根本不存在争议,只有第3个问题才是争议焦点,这也是一审法院总结的焦点问题。

  庭审辩论阶段才该出现的观点交锋,让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代理人“提前”到陈述、举证阶段。记者注意到,两人为此出现两度的“激烈争吵”,甚至法官出面制止时,双方还显得颇为激动。作为上诉一方,杨宏伟甚至当庭表示,只要对方拿出纸面的可信证据,上诉人就立即撤诉退出法庭。

  庭审前,记者向杨宏伟了解到,能够证明韩寒是否得奖的两处资料保存单位,一个是公证处,一个是萌芽杂志社,“公证处肯定没有,萌芽至今拿不出大赛评委会的评审记录。”

  此前,《中国之声》报道称,一名《萌芽》杂志社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曾承认,当年由于人手不足,存在疏忽。但强调参加补考最终获奖的韩寒,名字的确是补进了获奖名单中并经过公证。那么在全部的公证材料中,是否存在一份后来补上的公证材料呢?黄浦公证处的负责人予以否认。

  据记者了解,与一审不同的是,上诉人杨宏伟对二审结果看得较轻了一些。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梅天磬

【编辑: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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