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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崔名誉权案二审火药味仍足 双方都不满一审判决

2015年09月28日 14:53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 科普作家方舟子与原中央电视台著名节目主持人崔永元,就转基因食品安全性展开微博大战,并因此互诉侵犯名誉权。在一审法院判定两人都构成侵权,判决双方相互道歉,删除侵权微博并互赔损失4.5万元后,两人都提起上诉。今天上午,这场官司的二审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事件的两位主角均未到场。

  2013年9月,崔永元发表微博:“转基因食品,你可以选择吃,我可以选择不吃。我有理由有权利质疑你懂的‘科学’。”方舟子微博回应说:“你没有资格质疑,应当创造条件让国人可以天天吃转基因食品。”双方的“科学辩论”转到一系列骂战,并从网络微博吵上了法庭。

  2014年7月23日,此案一审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崔、方二人均未到场。在持续长达8小时30分钟的庭审中,双方激辩,互指对方“恶意诉讼”,同时态度坚决,均不同意法庭调解。

  今年6月25日,这场因微博“嘴仗”引发的名誉权官司宣判,海淀法院一审认定方舟子、崔永元均有部分微博构成侵权,判令双方各自删除几十条侵权微博、在《新华每日电讯》、腾讯微博网站首页(连续24小时)向对方公开赔礼道歉;由崔永元赔偿方舟子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等;方舟子赔偿崔永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5万元等。

  宣判后,方舟子一方当庭提起上诉。随后,崔永元也通过微博表示上诉。

  今天上午9时30分,此案二审在一中院开庭,双方代理律师在庭上唇枪舌剑,都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方舟子的律师认为,一审判决明显偏袒崔永元,要求改判。其举例:“我对崔永元的正常收入很感兴趣”,方舟子只是表示“感兴趣”并没有说崔永元的正常收入存在问题,崔永元基金会具有公益属性,方舟子有监督义务。除此之外,方舟子称崔永元“张嘴就造谣、说谎的家教”、获得美国影视大奖是“一笔德艺双馨的好交易”、“主持人僵尸”等都不为过,是意见的自由表达。

  反之,崔永元称方舟子“习惯性造假者”、“以肘子为头目的网络流氓暴力集团”、“肘子一边300万美元在美国买豪宅,一边在网上哭诉安保基金不够用了”等是明显的诽谤,令人作呕。律师称,崔永元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方舟子夫妇在美国购买豪宅。

  崔永元代理律师则称,转基因食品在科学界以及社会公众那里还有争论的情况下,崔永元做出一些科普活动,是为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选择权,不侵犯方舟子的名誉权;其次, 崔永元提供81份证据来证明方舟子是“网络骗子”、“网络流氓”,是有事实依据的;最后,方舟子在网络上并没有积极的社会评价,崔永元在微博上使用的都是网络语言,不会造成方舟子社会评价的进一步降低。

  上午,方、崔双方的微博均未对此案进行评价,方舟子上传了一张家里月季花的照片,而从崔永元的微博看来,他最近正在法国度假。

  截至记者发稿,此案仍在审理中。严琪 J195

【编辑: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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