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日战俘塚本一登:集体执行大屠杀、放火、掠夺

2015年09月29日 14:07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 

  据塚本一登1954年10月笔供,他生于1919年,日本广岛县人 。1939年参加侵华战争,1945年8月被俘。

  重要罪行有:

  1943年12月25日,在湖北省当阳县,集体执行了大屠杀、放火、掠夺,“将包括乳婴儿、老幼、病人、妊妇的100名和平人民被烧死、刺死、射死,用石头将头打两半”,“焚毁中国人民房屋100栋,连粮食、被服完全一同烧掉,破坏了古代的遗物金凤山的庙宇,烧掉了白阳寺的庙宇,……又用2门重炮炸毁了魏家岗的10栋民房,予以破坏,结果炸死了4名和平农民”。

  1944年6月,在当阳县,“对1名全身受榴弹破片伤的抗日军人男子25岁加以逮捕,在重伤痛苦中刑讯”后,交给了大队军医,“为了试验实体注射液(药名不详)予以注射惨杀”。

  1944年11月,在当阳县,指挥勤务兵等“逮捕了10名抗日地下工作员,加以灌水刑讯”,“又对其痛苦的身体用泥脚踏踩,又用热蜡泪向裸体不管何处到处的滴”,又逮捕了“另2名的地下工作员”,经灌水刑讯后“拖着带回予以监禁虐待”,最后,将这12个人“作为大队的见习士官、军官的试斩,用日本刀砍杀了11名,对另1名(男20岁的)用手枪射其胸部,在痛苦之下又用日本刀砍首,予以惨杀”。

【编辑:唐云云】

>文化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