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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书法家不惧非议创立体书法终获国家版权保护

2016年09月14日 15: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新疆书法家不惧非议创立体书法终获国家版权保护
    新疆书法家庞德强自上个世纪80年代始练立体书法,在非议中,经近30年锤炼,日臻成熟,近日,获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版权保护证书。 庞德强供图

  中新网尼勒克9月14日电 (记者 朱景朝)新疆书法家庞德强自上个世纪80年代始练立体书法,在非议中,经近30年锤炼,日臻成熟,近日,获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版权保护证书。

  庞德强14日告诉中新网记者,其创立立体书法始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他认为艺术必然是以美为特质,创立体书法是对浮躁的书法界表达的不认同。

经庞德强本人提出申请,国家版权局将“梦”、“佛”等包含小楷、隶书、变隶、行草在内的21项版权一并颁发给他。 庞德强供图
经庞德强本人提出申请,国家版权局将“梦”、“佛”等包含小楷、隶书、变隶、行草在内的21项版权一并颁发给他。 庞德强供图

  庞德强5岁时始练欧楷,后学习王献之的行书,如今行、楷、隶、草,样样皆长。庞德强称,中国书法是数千年文字的演变,是中国人的智慧,任何书法流派首先要根植传统,然后才可能有在长期继承中的创新。

  据了解,庞德强的立体书法在2005年山东临沂书画展上的首次亮相招来了一片否定之声,后经多次推广并撰写论文介绍其立体书法理论,立体书法的艺术价值逐渐被国内外书法界认识。

  庞德强说,经近30年锤炼,其立体书法已臻成熟,体现出四个特性:民族性、历史性、艺术性和时代性。民族性表现的是中华文化;历史性体现的是对传统的继承;艺术性表达美感;时代性要求审美意趣的变化。立体书法将视觉艺术引入书法,给人以视觉冲击。

  庞德强表示,其立体书法的视觉艺术主要通过章法、笔法、墨法和韵法的相得益彰体现出来。章法是字的谋篇布局,笔法是力度、速度的变化及大小转折,墨法是用墨的干枯浓淡,韵法是跌宕起伏的节奏美。这些变化在不经意中产生“物象”即动态的感觉。

  2015年,庞德强向国家版权局申请了一个“龙”字作为立体书法的版权,后经查阅大量资料,国家版权局建议其将“梦”、“佛”等包含小楷、隶书、变隶、行草在内的21项版权一并申请。2016年3月,他正式提交材料,6月通过了国家版权局的认可,近日,证书寄到了新疆尼勒克县他的家里。

庞德强一笔写成立体书法“龙”。 庞德强供图
庞德强一笔写成立体书法“龙”。 庞德强供图

  记者14日在他尼勒克县的书法创作室里看到,他写的立体书法“云涛”和“龙”具有强大的视觉冲击力,且字体黑白有致,让人难解是一笔写成。

  庞德强出生在四川,年青时来到新疆伊犁,在尼勒克县先后担任小学教师、文化馆副馆长,现供职于尼勒克文联。“当地淳朴的民风和壮美的大自然给了我创作的灵感”,他说,10月中旬他将赴泰国参加国际文化艺术展,也会带去他的立体书法作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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