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萍:“山寨文化”无出路 没提过“立法封杀”——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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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倪萍:“山寨文化”无出路 没提过“立法封杀”
2009年03月06日 18:14 来源:天天新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政协委员倪萍提出的有关“山寨文化”的提案近日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倪萍提案立法封杀山寨》的标题更是吸引了不少眼球,一时间支持者、反对者蜂拥发言,还有一些网友以给倪萍致信的方式探讨“山寨”现象。

  倪萍昨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她提案里根本没有提过“立法封杀”山寨文化,只是建议立法扶植原创作品。

  同时,在录制《陈蓉博客》节目时,倪萍也展现了生活中不为人知的一面。

  关于提案

  指出山寨文化的危害

  倪萍在接受采访时承认,在提案中的确指出了所谓“山寨文化”对中国社会和文化的三点危害。首先“山寨文化”践踏社会主义法制,侵犯知识产权,扰乱正常的文化市场秩序,危害社会公平和公义。

  其次“山寨文化”干扰和误导大众特别是青少年,越来越多的青少年不仅加入到“山寨文化”的欣赏消费大军中,更实施了“山寨文化”的生产侵权行为,导致青少年追风“山寨文化”,法制意识淡薄,拿恶俗当作有趣,把抄袭捧为创意,观众欣赏品位下降,全国恶搞成风。

  最后,“山寨文化”对文化产业造成致命伤害。“山寨”席卷之下,文化产品重形式轻内涵,只顾抄袭模仿,不再创造出新。电视节目相互“克隆”,同名图书争相出版,电影娱乐套路相似。而创意和构思是文化艺术产业的灵魂和根基,“山寨”产品对创意、构思甚至语言都不放过的抄袭和掠夺,是对原创者精神和经济利益的双重伤害,导致文化创意产业的萎缩不振并将最终断送中国的文化产业。

  模仿和造假是没出路的

  倪萍在提案中也特别指出,模仿和造假是没有出路的,如果中国彻底沦为一个“山寨文化”大国,将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情。没有文化创新——观念更新、思想维新、艺术创新,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族振兴。文化产业的进步和发展,必须依靠创新和创意。“山寨”中国永无出路,“山寨”民族无颜屹立于世界之林。对于那些涉及侵权造假仿冒盗版的“山寨”文化产品,既不能纵容包庇,更不应提倡与鼓励。

  为此,她提出了7点建议。其中包括建议中宣部、广电总局、文化部等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在文化行业内自觉抵制“文化山寨产品”,维护文化工作者自身的正当权益;细化版权保护条例,严格区分“草根文化”与“山寨文化”的不同,明确界定涉嫌抄袭、剽窃、仿冒和造假的“山寨文化”行为等等。

  压根没提过“立法封杀”

  倪萍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她的提案里完全没有提到“立法封杀”山寨,而是建议立法扶植原创作品,鼓励文化产业的思想创新、文化创新。在提案中,倪萍建议文化部、广电总局等单位联合设立“原创工程奖”,或者在已有的文化奖项中增设“原创精神奖”,鼓励文化影视产品出新创新、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同时也鼓励来自民间的生动活泼、丰富多彩、活力无限的各种文化形态和生态。

  同时,倪萍在提案中也清楚地界定了她认为应该摒弃和反对的“山寨文化”特指文化界那些打着所谓“草根创新、群众智慧、挑战垄断、颠覆主流、娱乐大众”的旗号,实际却是不折不扣的剽窃,拙劣、低俗的模仿,完全造假的“让文化人蒙羞”的行为和产品。倪萍同时指出,在“山寨”大旗下,侵权造假和盗窃行为逐渐从暗处走向明处,从小众走向大众,从边缘走向主流,是中国法制和文化建设的双重悲哀。

  至于这次提案成为网上的敏感话题,她表示暂时不想做任何回应。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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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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