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城孜遗址延续时间达三千年 惨遭采矿“摧残”——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文化新闻
    芦城孜遗址延续时间达三千年 惨遭采矿“摧残”
2009年03月09日 16:45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省文物考古所:多次要求停止施工

  ●煤矿:施工地不是重点保护区域

  ●施工方:没接到任何方式的停工通知

  记者3月6日从省文物考古所获悉,位于宿州芦城孜遗址被非法破坏。经过3月7日、8日两天的调查,记者试图揭开这背后的秘密。芦城孜遗址延续时间长达三千年,实属罕见。

  遗址延续时间长达三千年

  芦城孜遗址位于宿州市桃源镇大吴村芦城孜自然村东侧。3月7日,在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研究员贾庆元的引领下,记者来到了该遗址核心区域。在记者脚下的遗址,随处可见到古代的陶器残片、残砖等。贾庆元告诉记者,经过前期勘探,发现各类遗迹19处,有灰坑、陶窑、活动场所、古河道等重要线索,涉及到古人类的生产、生活、娱乐、防御等生活的诸多方面。这是“带有围壕的典型的聚落遗址,很可能是古城。”铁路线穿过的芦城孜遗址,为我省皖北地区保存较好、时代较早、文化内涵较丰富的一处新石器时代遗存,上世纪90年代初省考古所曾进行过试掘。芦城孜遗址延续时间长,从新石器时代、商周、汉唐,延续3000年以上的时间,是非常罕见的。

  遗址已被严重非法破坏

  记者当日在现场看到,在文物保护区内,有一处已经被深挖的大坑,几辆挖掘机停靠在不远处。贾庆元忧心忡忡地说,这是遗址核心区域,遗址被严重非法破坏。

  去年9月底10月初,钱营孜煤矿修铁路,省文物考古所和煤矿一直在商谈文物保护事宜,对线路范围内古遗址、古墓葬进行全面钻探,重点抢救发掘。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凡因进行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需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所需费用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的规定,煤矿方面应尽快落实经费。铁路建设工程已全面开展,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文物应立即停工,并及时通知文物部门。省文物考古所2月16日发出通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施工。并多次要求煤矿不要施工。贾庆元说,我们已多次联系煤矿,也为此专门成立“省考古所钱营孜铁路专用线工作部”,驻地在附近村庄,现场保护。煤矿方面认为,文物保护经费预算太多,双方从最初的246万元、190万,最后降到150万元,还是不行。“再降的话,已经不能进行正常抢救发掘。”

  贾庆元气愤地说,在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施工单位竟强行施工,对遗址进行非法破坏,“在安徽是罕见的,在全国也少有”。宿州的古遗址本来就不多,强行施工,会破坏遗址。按照规定,对非法破坏文物的行为要进行处罚,严重的判刑。

  煤矿称施工地不是保护区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到了钱营孜煤矿矿长储党生。他说,这块遗址,历史上没有任何记载,上世纪90年代初发掘后,被认为没有价值。我们以前多次经历过这种情况,认为遗址发掘经费太高了。我们认为,应按照实际发掘量来计算。已经签订了勘探协议,费用已支付。也已告诉施工单位,重点的遗址位置不能动。一旦发现,施工单位必须全部停下来。文物保护单位确实下过停工通知,但施工单位和矿上有工期方面的硬要求,违约将给予重大处罚,施工的地方不是重点保护区域。

  钱营孜煤矿纪委书记兼工会主席任安全告诉记者,施工单位可能在施工过程中,感觉文物保护区边上没有文物,就施工了。3月6日接到文物保护所停止施工的通知,立即电话联系施工方,已经停工。对于记者提出为何3月7日还在施工的问题,他表示,若施工,将严厉处罚。希望文物部门支持企业的发展。我们将在保护文物的基础上发展企业。若造成损坏,将与文物保护部门一起,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

  施工方没接到停工通知

  任安全表示,施工单位是招标的,这一块的施工由中煤公司负责。而施工方中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钱营孜煤矿铁路项目部于经理表示,没有接到任何停工通知。“我们和矿上有施工协议,各方面开支都很大,一旦停工,谁来支付我们的开销?”

  张春雨

【编辑:张中江
    ----- 文化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