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题材电影《妈妈别哭》遭遇盗映——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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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汶川题材电影《妈妈别哭》遭遇盗映
2009年04月22日 09:52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反映汶川地震灾难的电影作品《妈妈别哭》遭遇盗映,昨日其制片人、导演曹桂千欲将几家盗映院线告上法庭。为了拍摄这部作品,导演曹桂千抵押自己的住房筹得资金,几进北川拍摄实景。然而就在汶川大地震一周年到来之际,电影《妈妈别哭》准备在全国院线公开上映之时,在广东、河南、河北、四川、安徽等地,《妈妈别哭》在近百家电影院“提前”上映,曹桂千已在第一时间到北京市公安局报案。

  -盗映票房已达千万元左右

  提到盗映事件,导演曹桂千称:“电影《妈妈别哭》发行时,我只将拷贝依合同给广州市丹红广告有限公司发了4个,而且放映地仅限于海南省。事隔不久,我却发现影片《妈妈别哭》正在茂名放映,剧院将剧名改成《汶川·妈妈别哭》,宣传单和门票上写着‘独家隆重上映首部描写汶川大地震情感科教电影《汶川·妈妈别哭》’。几天后,广东东莞、清远、湛江、广元等地也相继上映。”曹桂千感到事态的严重,她经过调查发现此后影片又相继在安徽、河南、河北等地上映,“我这时意识到这些院线在操纵盗版违法放映。2009年3月20日前后,《妈妈别哭》在四川郫县上映,据影院经理称‘剧院几天共放48场,场场爆满,因为片子不错,市场很大,所以赶紧发行’。4月5日,我发现《妈妈别哭》在绵阳涪江影剧院上映,同样是异常火爆。”

  对于盗映产生的经济损失,曹桂千说:“本来公司已经计划在‘5·12’周年时,举行全国公映和巡回公益演出,但目前的情况却让这一工作陷入困局,发行工作受阻。从目前掌握的证据上看,各地影剧院放映《妈妈别哭》的票价普遍为15元、20元、30元,每场的观众都在1000人次左右。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4个拷贝的非法所得至少千万元,其中四川崇州两天的票房最低收入至少10多万元,以至他们带着拷贝流窜到各个学校放映牟取暴利。”另据有关部门人士透露,电影《妈妈别哭》是目前国内第一部遭遇严重盗映的低成本电影,据初步统计,该片在全国县级城市几十家影院放映达400多场,票价10元至30元不等。据不完全统计,票房已在千万元左右。

  -各地院线受利益驱动放纵盗版

  对于如此严重的盗映,曹桂千说:“我在调查时发现,很多地方影院负责人无法提供拷贝来源依据,仅推脱说是一帮广东人送来的,这伙人在当天已经趁乱逃离现场。而更多院线以租用场地为由推卸责任。其实各影院放什么片子,院线负责人怎么可能不清楚?我在调查中,曾取证发现院线与盗版者有五五分成的合同。各地院线受利益驱动盗映影片,给影片出品单位造成了巨大损失。”

  曹桂千指出:“眼下国内一直存在严重的盗版问题,只是这次《妈妈别哭》的规模最大、影响最恶劣。有一批违法人员流窜作案,他们的目标就是在一些小城镇,在正版上映后,用盗版拷贝钻空子。这次是他们没预料到我们的发行周期慢了,正版还没上映,他们的盗版现象一下子冒出来了。”对于出现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曹桂千认为:“就是因为国内院线发行存在着大量非正规军造成的,大城市正规院线不敢接收这些没有正规合同验证、来源不明的拷贝,但一些小城镇的影院以为影响小、没人注意,只要有利可图,就敢顶风作案。”

  -加大监管力度遏制盗版泛滥

  对于这次盗版现象,律师刘向君分析:“从目前显示的证据看,广州市丹红广告有限公司和放映《妈妈别哭》的影院,均对影片的出品单位形成了侵权。根据合同约定,广州市丹红广告有限公司购买的《妈妈别哭》的4个拷贝,只能在海南省内放映,但拷贝却在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地方出现,这是一种故意侵权行为。从这一事件上,应该引起关注的是,影院在引进影片时,应该查验影片的公映证、授权书以及能证明影片来源合法的文本。但是,目前已经放映了《妈妈别哭》的影院均不能提供相关的证据,也对影片出品单位形成了故意侵权,其背后还是利益的驱动,同时也暴露出了主管部门在行政监管上的漏洞。”

  谈到防治盗版的措施,东都影城相关负责人认为:“电影是一个原创产业,必须打击盗版,这在法律上已经明确规定。现在国家已经斥资2亿元人民币进行影院的数字化改造,把全国的影院分成三个层次,较为发达的大中城市、中西部地区、较为落后的农村分别使用不同的数字拷贝,这样就可以有效地普及电影,让每部电影的院线上映率更高,减少盗版出现的机会。另外,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日常监管就是随时接受权利人投诉,对侵权盗版进行依法查处。专项治理是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调动大量的行政资源,对某一个领域,包括电影的侵权盗版进行集中打击。”(李彦)

【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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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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