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何曾当“酒保”?——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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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迅何曾当“酒保”?
2009年12月21日 09:42 来源:解放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不知何故,看过国家总督学顾问陶西平先生抨击中小学作文教学“撒谎”,乃至群公奉和、一致声讨,笔者感觉有点费解。作文课又不是公民课,怎么也不允许“撒谎”了?

  “撒谎”者,虚构也。写履历书,报先进事迹,填困难补助表,学子诚然虚构不得,必须一是一、二是二。否则就叫道德缺失,会损及信用记录的。至于记叙文写作,五花八门如“我的母亲”、“难忘二三事”、“有意义的一天”,旨在培养书面表达能力,我想在通常场合下任由孩子们写真写假、虚构实构,又何必去计较。

  只有老师规定作业是撰写传记或新闻通讯时,才须纪实。但这类规定,我在中小学生涯一次都没有碰上。当然我是读到初三就因“文革”停学的,但听念到高中毕业的学长说,也不过偶一遇之。总之,虚构是常态,写实是例外。

  课文是学生的范文。看看语文课本里面那些生动有趣、足以驱散学子睡意的小说,十有八九属虚构。我们读过《孔乙己》———“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却因短衣主顾“严重监督之下,羼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鲁迅幼时是否在家道中衰后站过柜台,做过羼水的酒保?当年也稀里糊涂,待年长方知哪有这回事,纯系大师“创作”罢了。再看外国的,《最后一课》也是小孩儿自述贯穿全篇———整日调皮玩耍的“我”,连普法战争的隆隆炮声都充耳不闻,终因老师的教诲而感受到战败割地之痛,而警醒过来。这个“我”,也绝对不会是作者都德。盖因都德诞生于1840年,到1871年普法战争收场该是31岁,再没资格来念小学的。

  创作允许虚构,是一种常识。甚至,像老舍笔下的《月牙儿》,那里面的“我”终于在黑暗社会的逼迫下,跟着母亲一步步当上暗娼。那就不只家世,而且连性别都跟作者接不上榫儿了。却谁也没有来指责作者这样的大跨度虚构为“作假”。创作也需要“打假“,但那只是戒绝抄袭。

  作文课的求“真”,我的理解,就是要求学子善于从社会生活中萃取,令人读来感觉真实可信,而非编排情节拘泥于真人真事。“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鲁迅语),竟然让孩子拼凑得起来,虚构出个活角色来,惟此方是语言表达能力的训练。

  跟当过语文老师的《中学教育》原副主编杨云棠聊及,他补充说,让孩子虚构,那还是思维能力的培养途径,因为让孩子开发了丰富的想象力。就是嘛,我赞同。

  司徒伟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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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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