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等16个带“女”的汉字并无罪——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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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奸”等16个带“女”的汉字并无罪
2010年01月25日 17:33 来源:青海新闻网-西海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前不久,国家语言委曾提出对44个汉字“整容”,引来公众一片反对声,结果不了了之。最近,南京律师叶满天又提出建议,对16个带“女”的汉字进行改造,这16个汉字分别是:娱、耍、婪、嫉、妒、嫌、佞、妄、妖、奴、妓、娼、奸、姘、婊、嫖。

  叶律师不但认为应改造这16个汉字,甚至还提出了改造方案。如,将“奸”改造为“犭行”,以表明强奸“是一种兽行”;将“嫖”改造为“彳不”,以从字面上就能看出“两个人做了社会不允许、不认可的事”。叶律师还认为,看到改造后的“嫖”,人们“会受到一次无形的教育,将来会有效减少这种行为”;而通过改造“奸”,“可以减少百分之二十的强奸犯罪”,这就有点夸大了。

  其实,“形象不雅”的汉字多了去了,按照叶律师的观点,非一一“整容”或改造不成?比如“骗”,其旁为“马”,但人类骗财骗色的下三烂勾当,与马儿们何干?照此逻辑,难道动物保护协会也要为马儿们喊冤,改造一下“骗”字?真的一点必要也没有!

  历史上,妇女曾被沦为男性的附庸,社会地位不高。汉字作为文化符号,是忠实地对这一现象作出记录和临摹,它本身并不具备指向性,所以说,16个带“女”的汉字并无罪。而且,承载了太多文化和历史内涵的汉字,经过了几千年的发展和演变,最后被固定下来,已经说明了它的生命力之强大。如果今天的人们突发奇想,率尔执刀改造它们,那么受伤的不仅仅是汉字!(作者: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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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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