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折扣底线无异“鸵鸟规则”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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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书折扣底线无异“鸵鸟规则”
2010年02月08日 16:45 来源:福建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图书公平交易规则》于1月10日正式出台,其中对图书促销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不得低价倾销新书,出版一年内的新书进入零售市场时,须按图书标定实价销售,网上书店或会员制销售时,最多享受不低于8.5折的优惠幅度。(1月10日《文汇报》)

  规则本身似乎看不出问题,甚至会被认为是搭建网上书店与实体书店、一般销售与会员制公平的保障,但当这一规则遭遇现实,能够得到人们的赞同吗?答案是否定的,无论是销售商还是购书人,恐怕这个规则难以引起他们的兴趣,倒是会引起更多人的反感,关键在于这个规则缺乏现实的支撑力。

  先看《瞭望东方周刊》刊载的故事:黄先生给孩子买了套4卷本的《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原价980元,他198元就买到了,起初觉得划算,后来看每本50元的价格,觉得也够贵的,并说“书的利润一定够黑的”。与黄先生有同样经历和感受的大有人在。对于图书定价虚高,尽管不同的业内人士给出了不同的原因,但他们中的大多数同样承认“图书定价没谱”这一事实。

  定价虚高与大打折扣是相辅相成的,在不正视图书定价的条件下,要实现“公平交易”必定非常困难。所以这个规则忽略了图书定价因素的前提。正是在“源”的混乱和管理失范的局面下,才导致“流”的不公平,而现在不考虑“源”的问题,只强调“流”的公平,其客观效果之差可想而知。

  事实上,“高定价、低折扣”已成图书定价的潜规则,尽管有专家指出,这是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涉嫌价格欺诈,严重扰乱了图书市场价格秩序。但现实却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相适应的管理尚未跟上,具体的规章制约尚未配套,致使这一个潜规则不断蔓延。

  可以设想,图书定价得到了有效的制约,销售环节就难以大折扣泛滥,纵然图书销售商想打折扣吸引消费者,也没有什么余地。如此,再来制定“公平交易”规则,整治图书交易市场,必然能得到方方面面的积极响应。

  这个“鸵鸟规则”,不禁令人疑惑:它要维护谁的利益,又是谁的公平?往好的方面考虑,大概是为了借此增加新华书店的竞争力,但这种保护对整个图书市场有没有实质性帮助呢?往坏的方面想,恐怕盗版者更欢迎这一规定,在“公平交易”的语境下,他们可以获取更大的利润。最终受伤害的是真正的图书市场,是成千上万的作者、读者,包括出版商的切身利益。

  龚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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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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