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晖“抄袭门”:不规范,但也许算不上抄袭——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文化新闻
    汪晖“抄袭门”:不规范,但也许算不上抄袭
2010年03月30日 08:49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不规范,但也许算不上抄袭

  【MSN沙龙·汪晖“抄袭门”事件】

  聊天嘉宾:杨早(学者) 谢勇(大学教师) 美与理(学术杂志编辑)

  潘采夫:在我印象里,王彬彬批判汪晖“抄袭”这件事,是第一次“抄袭者”获得比较普遍的同情。

  杨早:我今天在医院又仔细读了一遍王彬彬的文章。不得不说,王彬彬是在用暴力拆迁的方式开一扇窗,其效果,对于端正学风来说,恐怕是弊大于利。就事说事,扯到汪晖的名声,有点没劲。

  谢勇:我也在意对抄袭的发现与判断。问题是,王的这一做法,尤其是采用杂文笔法,会将焦点模糊,不能构成有效的讨论。我是主张证据与动机分开讨论的。以证据而言,王文有一半以上不能说服我,感觉是他发现的干货不够,要注水撑成一大篇檄文。动机则不必深究,就文章说文章,字里行间确含恶意,这不好。

  美与理:如果汪晖这样有大名气的人都不追求学术规范,怎么要求年轻的无名之辈?所以第一,不规范成立。第二,我认为抄袭成立。老老实实抄,就不说了。偷意,英语有个词叫paraphrase,就是把别人的意思用自己的话重说一遍。

  杨早:我认为此事有几层:一、汪是不是剽袭;二、王的文风与动机;三、八十年代的遗产与债务;四、学界的反应说明了什么,有没有挟带私恩与私怨之处?

  潘采夫:当时汪晖是个博士生,他当年的这样做学问,在当时可能是比较通行的,那么这种做法在当下是不是已经被公认为抄袭了呢?

  杨早:现在这么干,肯定叫抄袭。汪晖的问题,可以如美与理所说,为什么再版不做订正?

  美与理:一方面,汪在今天来看是不规范的,有据人家成果为己有的事实。思想产权是人家的,就应该承认。总不能把《静夜思》改成白话文就声称你是李白了吧。

  美与理:公开表态支持汪的有些是与他私人关系不怎样的。可我恰恰觉得这就是高校人文知识分子圈最可悲的地方,多数人宁愿私下里鄙视,而不愿意公开得罪,因为人家是名学者名教授,大家都在北京,低头不见抬头见。你不觉得奇怪么?为什么是南京的王来揭北京的汪?难道事件所涉及的资料,北京的学者全都没读过?

  谢勇:我的总的观点是,一、认为汪晖不到抄袭的地步,顶多是不太合乎规范。二、吊诡的是,90年代之后所谓人文学科的学术规范与汪晖自己的倡导是不是也有关系呢?汪晖是80年代学术研究范式向90年代转型中并一直绵延到今天的学术研究范式的中心人物,这种规范化,我个人是持批判态度的,实际上汪晖也有责任,也在推动。三:这种规范化背后是有权力的意图的,通过某种技术化倾向消解知识分子阶层的思想敏锐和立足实地的冲动。作为90年代读大学的这一批,我自认为深受其害。四、学界的反应说明了什么,有没有挟带私恩与私怨之处?在我看来是公怨与私怨,公恩与私恩混杂。

  杨早:我的看法是,一、这是80年代的通行做法,汪晖可以算当时的佼佼者,因为去除抄袭成分,还有独立的思考与论点,所以此书才能流传至今。但是这不能改变这种做法有问题的本质。王文所提到的涉及李泽厚的地方,即有“参见”的地方,不能说抄袭,可以说注释不规范。二、王彬彬的批评方法不好,会模糊焦点。美与理比较肯定王彬彬文章的价值,但我认为不用杂文笔法,而是通过汪晖,甚至再多几个大佬的案例,来讨论八十年代至今的学风、文风转型,会更有意义,虽然没那么骇人听闻。

    ----- 文化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