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历史:西南官话一票之差不敌北京官话——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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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历史:西南官话一票之差不敌北京官话

2010年06月25日 14:57 来源:人民网-《大地》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割据于中国的南腔北调中,南京话、北京话,成为中国官定“标准音”的主要竞争者,而普通话的诞生和普及,正是一个国家走向开放、流动、融合的重要工具。

  “普通话”历史

  1845年6月15日,英国传教士施美夫在吴淞口,目睹了戏剧性的一幕:“我的中国男仆(宁波人)试图施展会话能力与船工、水果贩子及其他人交谈,却发现他的话有一半没被听懂,不禁有些气馁。”相似的景象也出现在其他通商口岸。在宁波,施美夫看到“地方政府的文官一般不任用本地人。文官很少能讲管辖地的方言,因而不得不雇用译员。”

  这一年,距五口通商不过三年,施美夫所看到的正是古老中国延续了数千年的语言割裂状况。

  官吏是这个乡土中国最主要的外来人口,他们只需要借助当地懂得“官话”(即首都方言,清代中后期为北京话)的译员就可以实现与本地居民的沟通。

  毫无疑问,在这种静态的社会里,语言上的障碍对人们的生活几乎不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因此,只要中国的传统社会不发生变化,方言互相割裂的坚冰就不可能被打破。

  官话、国语与老国音

  现代普通话的历史最直接的史料可以追溯到清朝末年:“国语”一词是清朝末年提出来的,之前叫“官话”。

  官话的前身又叫共同语。汉代时,共同语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当时把共同语叫做通语。各地讲不同方言的人可以用通语进行交际。从汉末到唐末藩镇之乱,黄河沿岸的中原人陆续向南方迁移,把河洛古语带到东南沿海。

  晋代五胡乱华、衣冠南渡以后,中原雅音南移。不同的政权都按照其首都的语言为标准。北方朝代一般以洛阳话为标准音,南方一般以建康(今南京)话为标准音。洛阳话和晋代前的汉语已经有很大差别,是北方游牧民族学习汉语的产物,而建康话是南迁的晋王室的语言和当地语言融合形成的,也是今天吴语的源流。汉族知识分子以南方的建康话为正统。隋朝统一中国定都长安,编著《切韵》,音系为建康话为主。隋朝末期,扬州成为中国经济最繁荣的地区,因此,当时的扬州话由于接近建康话和《切韵》,在当时社会上很流行。当时的扬州话也是今天吴语的源流之一。

  唐代在《切韵》的基础上,制定《唐韵》作为唐朝标准音,规定官员和科举考试必须使用唐韵。此外,江南开始成为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因此苏州话和当时的首都长安话一道,也成为一种通行语。宋代在《唐韵》基础上,制定《广韵》。元代以首都大都话为标准音。

  明季之时,南京由于战争等动乱,南京话从吴语(南方雅言)转变为江淮官话。明代以南京话为正统,南京话也是南方官话的代表。后来迁都北京,北京话也有一定通行度。

  南京官话指的是以南京语音为基础的中国官方标准语。南京春秋时期属于吴地,本土语音称为吴语。晋代中原汉民衣冠南渡定都南京以后,中原雅音成为南京上层社会的用语。此后,中原战乱,汉人多次南迁,使南京语音中包含了较多的中原古音。

  清代一开始,仍以南京官话为正统。

  1728年,雍正皇帝确定北京官话为官方用语,其地位便迅速抬升。到清末和民国初年,北京官话的影响已经超过南京官话,成为在全国范围内最流通最广的语言。

  19世纪末中国的文化生活发生较大变化,“国语”这个名词得到传播。由于太平天国农民战争,江南经济开始衰落,吴音开始失去其标准音的地位。这样,北京白话开始成为唯一的标准音。

  1911年,满清王朝的最高教育机构──学部召开了中央教育会议,通过了“统一国语办法案”,并建议成立“国语调查总会”,审音标准以京音为主。

  至此,北京官话在政治上初步确立了汉语标准音的地位。

  但是,清王朝的覆灭使北京官话的标准音地位受到了广泛的质疑。

  1892年,为解决汉字无法拼读的困难,厦门人卢戆章出版切音字专著《一目了然初阶》,创制了第一套汉语拼音字母方案。在该书的序言中,他第一次提出了“语言统一”的口号,主张以南京官话为汉语标准音。

  但是,由于卢戆章的汉语拼音字母方案专注于厦门方言,未能成为影响全国的拼音方案,因此,他提出的以南京官话为汉语标准音的主张也未能产生太大的影响。与此相反,凭借汉字式拼音方案而蜚声海内的河北人王照则提出反对意见,主张以北京话为汉语标准音。

  与南京官话保留了中原古音不同,王照提倡的北京官话受北方游牧民族特别是满族的影响很大。满洲入关以后,满语完全不能适应新的生活需要,不得不学习和借鉴汉语。但是,满族人不能区分尖团音,也不会发入声,因此,满洲贵族所说的北京官话是满族化了的汉语,也被戏称为“五音不全”的汉话。

  1913年2月15日,民国政府教育部在北京召开读音统一会。会上,南北之争依然激烈,难以形成统一认识。由于江浙代表居多,王照担心南方势力会一统天下。于是,他提议各省代表无论多寡均为一票。议长吴稚晖支持一省一票,但在会前就提出了“逐字审定”的原则,不再执着于以哪种方言或官话为标准音,由此避免了南北之争的进一步激化。

  经过一个多月的讨论,会议依照清代李光地《音韵阐微》中的常用字审定了6500多个字的标准读音,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老国音”。

  “老国音”是一个“折中南北,牵合古今”的“标准音”。虽然最大程度上照顾了各地的方言,但也因此成为一种“人造语言”。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以这种“国音”为母语的人群,也就没有人实际上能够操此种“国音”进行交流沟通。

  “京国之争”

  “老国音”诞生之时,袁世凯正为宋教仁案焦头烂额,顾不得推广国音。不久后,二次革命爆发,再往后,又是袁世凯复辟帝制,更没人去理会国音推广的事情了。直到1918年,教育部才正式公布了“国音”字母,1919年出版了吴稚晖编写的《国音字典》,1920年国音字母发声唱片灌注成功。至此,“老国音”才正式在全国推广。

  1920年,国语推行不到两年,就爆发一场当时名之为“京国之争”(指京音和国音)的大辩论。问题的起因就在于国语标准音。支持国音和支持京音的分成两派。

  国音是主要以江浙派为主,虽然概括为“以京音为主,兼顾南北”,但是也有人后来说,这只不过是一个幌子而已,实际上是以江浙吴语为基础音的国语。京音是“纯以北京话为标准”,但是也有人表示,支持京音的一派也有把自己方言的语音加入京音的。两派争吵非常厉害。于是张士一发表文章,主张“注音字母连带国音都要根本改造”,应“先由教育部公布合于学理的标准语定义,以至少受到中等教育的北京本地人的话为国语的标准”。这个主张得到许多人的支持,特别在南方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纷纷开会响应,甚至通过决议:“不承认国音,主张以京音为标准音”,“请教育部广征各方面的意见,定北京语音为标准音”。

  1913年“读音统一会”拟定的国音就被修改为京音了。1932年根据新国音编纂的《国音常用字汇》由民国政府教育部公布,在《字汇》的序言中又对国音以北京音为标准的含义做了进一步的说明,即“所谓以现代的北平音标准音者,系指‘现代的北平音系’而言,“并非必字字尊其土音”。

  在推行国语的热潮中,经常发生京音教员和国音教员互相争吵的事。他们的国语听起来很不一样,很多字的读音也不统一,教的人觉得难教,学的人觉得难学。就连灌制国语唱片的语言学家赵元任也不无感叹地说:“在十三年的时间里,这种给四亿、五亿或者六亿人定出的国语,竟只有我一个人在说。”

  辛亥革命之后,为了发展中国的经济、文化,在中国也开始推广国语。

  “国语”这个词在民国时期得到当时政府的承认,成为民族共同语的一个正式称呼。

  由于“老国音”基本上是以北京话为标准音,因此,语言学家们主张用京音代替“老国音”。

  1920年11 月,黎锦熙约同吴稚晖、陆衣言、范祥善等,与张士一、顾实、周铭三、陆殿扬等大会于南京,讨论国音问题。由于京音派坚持根本改造的主张,结果是不欢而散。

  “老国音”的推广恰逢五四运动,此时全国舆论都倾向于全面西化,一大批留学欧美的青年学生也参与到了汉语改革的讨论中来。

  随着文学革命的爆发,留学生中“废除汉字”的言论也随之兴起。1918年钱玄同发表《中国今后的文字问题》,号召“废孔学不可不废汉文”,提出以国语罗马字代替汉字的主张。随后,新文化运动的主将陈独秀、胡适也著文支持钱玄同。紧随其后,一大批留过洋的知识分子,诸如蔡元培、黎锦熙、赵元任、林语堂、周辨明、许锡五等人,纷纷发表汉字拉丁化的文章,提出罗马字拼音的方案,掀起了“国语罗马字运动”的浪潮。

  所谓国语罗马字,就是用26个拉丁字母表示汉语的声、韵、调。但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老国音”的比较复杂的语音成分就成了它的最大障碍。因此,主张国语罗马字的学者,要求简化语音,以比较简单的北京音为标准,修改国音,去掉“老国音”的尖音和入声等语音成分。

  在国语罗马字运动的推动下,“京国之争”很快呈现一边倒的趋势。1924年国语统一筹备会讨论《国音字典》的增修问题时,吴稚晖放弃了维护“老国音”的主张,代表国语统一筹备会“决定以漂亮的北京语音为标准音”,“凡字音概以北京普通读法为标准”。1932年,教育部公布《国音常用字汇》正式确定“新国音”为标准读音。

  “新国音”确立后,南京国民党政府借助学校教育和电影、广播等手段,大力推行国语统一运动,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绩。然而,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沦陷区的国语统一工作陷入停顿。抗战结束后,紧接着又是三年国内战争。因而,直到国民党败退台湾,政府在全国统一国语的目标仍远未实现。

  “普通话”诞生

  近代的“普通话”一词,是朱文熊于1906年首次提出的,后来瞿秋白等也曾提出“普通话”的说法,并与茅盾就普通话的实际所指展开争论。经“五四”以来的白话文运动、大众语运动和国语运动,北京语音的地位得到确立并巩固下来。

  那么,现代“普通话”标准是怎样确定的呢?

  新中国成立后,在1955年举行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上,张奚若在大会主题报告中说:“为了突出我们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家庭,为了突出我们各民族语言文字的平等,所以经过深入研究,我们决定不采取国语这个叫法。如果叫国语的话,担心会被误解为把汉语凌驾于国内其他民族之上。”

  经过研究最后决定叫普通话。

  在这次会议上,与会者就普通话的方言基础产生了激烈争论,最后,大会决定采用投票办法,从覆盖汉语区的15种主要方言中,选出一个作为普通话的基础方言。

  当时的投票结果是:北京官话(以北京官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52票位居榜首;西南官话(以西南官话为基础方言,以成都语音为标准音)获51票,以一票之差名落孙山;第三名是吴语(以吴语为基础方言,以苏州或上海语音为标准音),获46票;粤语(以粤语为基础方言,以广州语音为标准音)获25票,名列第四。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中,对普通话的含义作了增补和完善,正式确定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普通话”一词开始以明确的内涵被广泛应用。

  普通话的语法以鲁迅、茅盾、冰心、叶圣陶等人的著名现代白话作品为规范,并且还必须是这些现代白话文中的“一般的用例”。

  目前,普通话以《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为准。

  朱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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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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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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