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五省11市共同组建大湾区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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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五省11市共同组建大湾区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城市群

2026年09月22日 22: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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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广州9月22日电 (记者 许青青)大湾区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城市群工作部署会22日在广州举行。据悉,城市群由广州牵头联合广东佛山、阳江、福建厦门、漳州、湖北武汉、黄石、十堰、随州、湖南长沙、海南儋州,共五个省份11个城市共同组建,并联动广东韶关、江门、湛江3个配合城市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开展外缘协同。

  中国“十五五”规划纲要将氢能列为六大未来产业之一,推动氢能从技术突破迈向应用落地。2026年8月,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三部委联合批复,原则同意大湾区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城市群开展试点,试点期4年。

  记者从此次部署会了解到,试点期内,城市群将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1.6万辆,新建加氢站100座,统筹建设京港澳跨省氢长廊、广湛氢能高速、汉襄十氢能走廊、沿海氢能经济走廊四大交通走廊,建成全国标杆性跨城际规模化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网络,打造国际领先的工业全链条氢能替代应用体系,培育多元前沿氢能创新应用场景,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与工业领域应用协同互促。

  当日,广州市氢能城市群综合应用促进会筹备会议同步召开。该促进会将通过整合内地14个市产业链资源,推动技术资源、市场供需和标准规范在城市群内高效对接,促进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助力破解产业协同不足、标准不一、区域壁垒等发展痛点。

  会议期间,广州发起“大湾区氢能汽车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及跨省互认倡议书”,提出推动城市群内广东、福建、湖南等省份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出台有关政策,对满足条件的氢能汽车给予高速公路通行费免收的优惠;依托国家零碳公路运输通道建设布局加氢站,力争实现终端用氢成本逐步降至每千克25元人民币以下。(完)

【编辑: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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