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霸致同学患精神障碍 校医失职使学生终身残废
今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的一起校园伤害案,吸引了50名中学生前来旁听。此案特意安排在今天审理,颇有教育意义,因为今天是第17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当天,一中院少年庭通过梳理2009年至2011年校园伤害案件,对八大典型案例进行总结分析,进而提出有效的预防对策及相关建议。
校霸多次欺负同学
此起校园伤害案涉及我们常说的校霸,受害方是初一学生小山,施害方是他的同班同学小林,小林比小山大一岁。据小山介绍,“从我上初一开始,小林就经常对我进行侮辱、殴打和恐吓。在初一上学期、下学期和军训时,我父母多次找学校和小林的家长反映,学校也对小林作出相应的处罚,但小林仍然不改,还多次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后来,小山的父母带他到医院看病,诊断为儿童期情绪障碍症。小山的父母认为,儿子患上精神障碍,与小林的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此,小山把小林告上法院,索赔精神损害费10万元、治疗费12万元、护理费48万元。
一下被索赔高达70万元的赔偿金,小林的家长难以接受。小林说:“我和小山一共发生过两次争议,一次第二天就经教师解决了。另一次是在上体育课时,我用石头吓唬小山,小山在后退的过程中碰到别的同学摔倒了,破了一点皮。在学校的帮助下也解决了这件事。小山说我经常攻击他,我不认可。”小林的代理人认为,小山存在某些障碍,应与其家庭及生活环境有关,与小林无关。
学校证明有校霸存在
但是,班主任出庭作证说,确实存在小林欺负小山的现象。小林对小山的行为较粗鲁,为此她还批评过小林,而且让班长保护小山,让学习委员监督小林,如果俩人发生什么事情,都要通知家长。年级组长作证说,小林有一次把小山的嘴角弄破了,有一次把小山的眼角弄破了,校方多次找家长,但这种问题仍然存在。而且小林与其他同学也发生过这种问题,所以学校给予小林留校察看处分。
北京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对小山的病症与小林的欺负行为有无因果关系作出鉴定,结论为: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该行为属诱因。
据了解,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小林赔偿小山精神损失费及治疗费3.5万余元。因小林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一中院。今天上午,双方再次围绕小林的行为与小山的精神障碍有无因果关系争论不休。
8大校园伤害案引热议
开庭之后,法官对前来旁听的50名中学生进行了法制教育,听到法官公布的8种类型校园伤害案后,学生们在聊天时,也展开热烈的讨论。
谈及校霸一事,学生小王说:“听说有的学校有校霸,我没碰到过。不过同学之间偶尔吵吵架什么的,也很正常。”吵架落败甚至被人欺负,对学生的心理影响有多大?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的林丹华老师说:“如果在成长过程中,不被同伴接纳,甚至被同伴嘲笑,这会造成心理上深层次的伤害,比扇一记耳光带来的负面作用更大。”
8大类校园伤害案中,学校基本上都要承担赔偿责任,只不过是承担的责任大小而已。而学生们对此有无看法?学生小李说:“除了上课时间,我还是想自由点,都上中学了嘛,在家有父母管着,到学校让教师管着,太没有自我了。如果说出了事找不找学校,我觉得还是看父母的。”
某学校的毛老师介绍说,现在正是春天,10年以前,几乎所有的学校都会在这种好时节组织学生春游,或者类似活动,但是随着校园事故的频频发生,学校为了安全,大都不敢组织任何学生的集体活动了。不但春游没有了,课间活动也减少了,体育课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一些学校对社会实践也谈虎色变。毛老师认为,学生是要全面发展的,如果连参加集体活动的机会都没有,根本谈不上全面发展。因此,不能因为校园集体活动有可能会发生意外,而把它“一棒打死”。只要学校组织得当、安全保障工作到位,并让学生牢记注意事项,发生意外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 (记者杨昌平 通讯员许婧 张笑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