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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校霸致同学患精神障碍 校医失职使学生终身残废(2)

2012年03月26日 15:29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八大典型案例

  化学实验操作不当

  废液溅伤学生双眼

  梁某、王某在学校老师的带领下,在实验室内做化学实验。由于老师没有及时讲清如何处理实验用的废弃液体,导致王某在将化学废液倒往洗手池的过程中,不慎将废液溅到梁某双眼中造成损害事故。梁某的家长认为学校教学管理不善,老师没有指导学生遵守实验规程,要求赔偿。

  法官说法:学校在这一过程中存在着管理过错,应承担对梁某的赔偿责任。法官提示,学校应当建立特殊课程的安全保障制度,授课教师要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实习教师人面兽心

  多次猥亵年幼学生

  何某系某幼儿园托管学生,该幼儿园实习教师闫某多次对何某进行猥亵,致使何某身体和精神受到极大创伤。由于闫某是在履行职务期间犯罪,给何某及其家庭造成损失,因此何某起诉要求闫某、幼儿园共同赔偿。

  法官说法:闫某的行为不仅触犯刑律、构成犯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于幼儿园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体育课上打雪仗

  摔断门牙学校赔

  某学校上体育课,因操场有积雪,老师未进行正常的体育教学活动,便告知学生可以进行自由活动。在玩耍中,王某、康某推挤陈某,陈某摔倒在地,两颗门牙被摔断。陈某的家长认为老师未能尽到管理义务,起诉学校赔偿相应损失。

  法官说法:学校课程安排不合理,在不适宜的天气条件、场地条件下进行体育活动,导致了伤害案件的发生。体育老师在上课期间回到办公室,没有在操场指导学生活动,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

  学生受伤校医失职

  延误治疗终身致残

  赵某、王某课间休息时操场上争执奔跑,王某摔倒在地,被送至学校医务室。校医问了王某的情况和感觉,未作进一步治疗检查,就让其继续回操场上体育课。当晚,王某因昏迷被送往儿童医院救治。

  法官说法:学生如果在学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不管这种情况是不是由于学校过错造成的,学校都要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学校在这一过程中没有正当履行好自己的法定职责,应当对王某的伤情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住校学生外出野泳

  双腿抽筋溺水致残

  王某和田某是住校学生,在食堂吃过晚饭后结伴去学校附近的小河游泳,王某因腿抽筋导致溺水,经抢救一直处于昏迷状态。王某家长认为学校存在管理漏洞,要求赔偿。

  法官说法:损害发生在学校规定的晚餐时间内,在此期间,教育管理责任仍在学校。因学校管理存在漏洞,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篮球架伸到跑道上

  一学生摔倒致伤残

  老师带领学生在跑道上跑步,由于篮球架的底座置放位置已经越到了跑道上,致使学生鲁某被绊倒,腹部被篮球架底座磕伤,后发生昏迷。经医疗机构鉴定,鲁某构成十级伤残。

  法官说法:这是一起由于学校硬件设施不完善引发的校园伤害案件。鲁某受伤与体育设施置放不当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学校承担主要责任。

  学生调皮擅爬护栏

  掉下二楼学校担责

  调皮的王某爬上了教学楼楼道护栏,由于护栏破损,王某从二楼摔下,被诊断为脑外伤后遗症,并鉴定成九级伤残。学校认为,王某受伤是不遵守校规校纪,属于自身过错,学校不应承担责任。

  法官说法:学校对学生及校内设施的管理力度不够,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王某不遵守校规校纪,自身也有过错。最后认定学校和王某各自承担部分责任。

  学生打篮球时吵架

  教师劝阻不力受伤

  刘某与孙某在上体育课时发生争吵。刘某从其裤兜内掏出一把水果刀,朝孙某右侧肋下连续扎了两刀,孙某右手臂也被划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法官说法:刘某将危险器械水果刀带到学校,并在上课期间一直携带在身,学校未尽到安全检查义务,应承担次要责任。

  本报记者 杨昌平

  通讯员 许婧 张笑铭 J161

  家长抱怨管得死 学校感到很委屈

  张先生的女儿闹闹上小学三年级,孩子天生活泼好动,在家里一刻也闲不下来。但是女儿常跟爸爸告状,说老师在课间不许大家出教室。“下课的时候我们只能在教室里坐着,老师也在教室里看着大家,连走廊都不许去。”

  闹闹每天在学校吃午饭,吃完午饭中午有一个多小时的午休时间,但是午休时老师也在教室里值班,不许学生出教室去外面玩。“孩子们一整天都在教室里憋着,每天放学家长来接的时候,孩子一出教学楼就在外面的操场上疯跑,显然是憋得太久了。”张先生跟其他家长也交流过,大家得出的一致结论是:学校怕孩子到外面活动发生危险,所以全天都关在教室里。但是这样虽然减小了意外伤害的几率,却使孩子们缺少了应有的活动空间。

  对于家长的抱怨,学校感到很委屈。“学生参加慢跑都会发生骨折,这是真实发生在我们学校的事。做单杠动作,即使下面垫上两层软垫,学生掉在垫上也会骨折。现在孩子的体质跟我们小时候完全不一样,学校都提心吊胆。”一位学校负责人透露,学生体质健康程度的下降是如今的学校谨小慎微的原因之一。

  另外,让学校头疼的是“出了事故太麻烦”。现在都是独生子女,孩子都是家里的宝贝,稍有问题家长就不依不饶。另外,家长们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越来越强,而在诉讼过程中,学校通常是弱者,家长“一告一个准”。

  据了解,从2008年开始,北京就开始推行“校方责任险”。学校投保后,一旦学生在校园内或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责任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向受害学生提供赔偿。每个学生参保费用不超过5元。

  北京教育学院宣武分院冯辉老师研究过很多校园意外伤害案例,她认为,要减轻学校的负担,学校除了上校方责任险之外,还应该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建议家长购买意外伤害险。现在很多学校不敢向家长宣传商业保险,因为那属于学校代收费用,如果强制家长购买就有“乱收费”的嫌疑。但是意外伤害保险对学生和学校都能起到保护作用。本报记者 李莉 J063

  有话要说

  立夏(690187800):我们上学的时候春游秋游快乐无比,现在哪个学校还敢组织?伤不起呀!大自然只能在书本上享受了……

  爱心无限:我家孩子一放学,出了校门就撒欢,在学校憋坏了,老师连课间都不许去操场。

  小龙女:现在的学校也挺难的,孩子磕磕碰碰难免,家长动不动就告学校,结果是学校只能把孩子圈死了,在教室里呆着,哪也别去。

  帅帅爸:学校从家长腰包里收了那么多赞助费,孩子受伤了,当然得担责任。

  疯子(446000465):学生在任何地方都有出危险的可能,在校园里出点事也算是正常的,我不会怪学校的。

  蒋有三:如果把学生在校园的磕磕碰碰都归结为安全事件,太过敏感。在这方面,家长应该正确对待,其实让生活在优越环境中的孩子受一些小的挫折,未必是坏事。

  沙小易:安全事件虽然不可避免,但家长应负起教育责任,校方应负起管理责任,社会应承担监督责任,并相互沟通协作,把校园安全事件降低到最少。

  余味:签订学校、家长、学生三方安全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保证校园安全问题。

【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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