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称文理分科不改革无法造就法学大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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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委员称文理分科不改革无法造就法学大家
2009年03月13日 13:54 来源:检察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高中要不要“文理分科”是一个时期以来的热门话题。2月6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就4个方面、20个重大教育问题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取消高中文理分科的可行性的意见征求”赫然在列。

  两会期间,“文理分科”问题也成为不少代表、委员热议的焦点话题,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部分代表、委员,从法学人才培养的视角切入这个问题,探寻文理分科背景下的法科生成长之路。

  “我觉得文理分科问题的大讨论非常好,如果最后的决定是基于公开、充分的讨论之上,大家达成了共识,执行起来就会非常容易,因为彼此已经了解了对方的立场。”3月11日,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坚定地对记者说,“从法学人才培养的角度来说,文理分科不利于培养法学大家!”

  不过,与侯欣一观点不同,全国政协委员、湘潭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胡旭晟认为,“高中阶段是否取消文理分科对法学人才培养影响不大”,他主张压缩大学法律教育,扩张大学阶段后的法硕教育,“这样法学人才库里才能吸纳进不同学科背景的人才。”

  分科导致法科生“先天不足”吗

  1977年我国恢复高考后,为了加快专业人才的培养,“多出人才、快出人才”,而采取了文理分科的举措。30年过去了,我国的社会生活各方面发展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文理分科在部分国人眼里已经失去了存在的现实基础。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就是其中一位。从2004年开始,他就主张取消文理分科,2008年11月29日,他在深圳炮轰我国现行教育中的三大“病症”,其中之一就是“高中文理分科”。

  “文理分科是学习前苏联教育制度的产物。在一定意义上说,对于培养专业人才曾经起过积极的作用。但是,从文理分科若干年来的实施状况看,文理分科带来的问题已经暴露无遗。首先,文理分科,大大削弱了文科的水平;另一方面,理科难度进一步加大,又产生了更多的学习失败者。其次,文理分科,降低了民族的整体素质。同时,文理分科,使应试教育变本加厉。”3月10日,朱永新对记者说。

  “比文理分科更甚的是奥数,有些学生甚至高中只学这一门课程,这会把教育逼上极端化。而要成为一个数学大家必定需要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从长远来看,极端化教育与个人、与社会都是不利的。”全国政协委员、厦门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院士郑兰荪对记者说,为此他除了提交尽快取消文理分科的提案之外,还建议取消一些地方以奥赛成绩保送上大学的做法。

  而不主张取消的一派也态度鲜明:目前中学生的压力现状不允许高中取消文理分科;文理分科反映了术业有专攻,教育应因材施教;求全责备可能培养出大批学而不精的非实用型人才,也可能封杀一批“偏才”的教育出线权;农村中学很难提供全面的“素质教育”资源,取消文理分科,对农村考生更为不利。

  听起来各有各的理,不过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提起:文理分科会导致法科生“先天不足”吗?

  “我觉得是否取消文理分科问题对于法学人才的培养意义很大,因为优秀的法学人才需要具备政治、历史、科技等多方面的知识和理解力,过早地文理分科使得法科生的成长‘先天不足’。”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主任曹义孙对记者说。

  法学人才应具备哪些素质

  “我认为文理分科问题要置于国民教育、民族素质提高这个大背景下来讨论,我们不能因为有个别的数学天才、写作天才就认为这种分科教育更有利于人才培养,按照这种逻辑,古代科举制度不也是出过一批人才吗?而且,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时代要求,也许文理分科适应了当时的教育需求,但是现在时代条件发生变化了,尤其是法学人才,在全球化背景下,我们需要的是交叉型、复合型的法律人才,懂社会、懂人文、懂科学,这个基础高中就要打下,所以文理分科必须要取消。”曹义孙说。

  胡旭晟认为,优秀的法律人才需要具备三个方面的素质:一是丰厚的人文社科修养;二是专业的法律思维、技能;三是对社会的经验和感悟。目前的法学教育在前两方面最欠缺。

  “我认为法学人才除了法律专业素养外,还应具备两种素养,一种是人文素养,一种就是科学素养,我先给你讲两个故事。”侯欣一告诉记者,近年来,南开大学法学院和信息专业合作开设了信息法专业的课程,里面的学生都是理科生,合作的初衷是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侯欣一在其中讲述法律史课程。他发现,总有一些学生在课后追着他要某某题目的标准答案。“什么都要标准答案!我还真受不了,我跟他们说,学习法治史是为了让你们了解人类历史上一些宝贵的法学思想,这些思想有价值,有意义,有参照作用,不能盖棺定论地给一个标准评判。他们反过来还不能理解我的观点。最后的考试就变成了老师折中出一些可以写上标准答案的题目。”说到这里,侯欣一有些无奈。

  “法条虽然浓缩,但是也不是数学公式,一个法律问题背后肯定有非常复杂的社会因素,没有对社会的解读,只会生搬硬套,怎么成为优秀的法律人才!”侯欣一委员有些激愤地说。

  而侯欣一讲述的第二个故事,则跟自己也有些关系。“只有人文素养,没有科学素养,也不行。”他说,比如知识产权这门课程,文科背景的学生就无法深入进去,一遇到技术层面的问题,就卡壳了;而有些教师自己也是不通的……

  侯欣一对于文理分科教育下的法科学生如何应对未来国际化的挑战表示担忧,因为通过他的经历,他感觉与中国老一辈法学家相比,甚至和同时代的欧美、港台法律学人相比,大陆法学教育的差距还是比较大的。“所以,取消文理分科势在必行。”

  改革的根本在于改变高考

  如果要取消高中文理分科,又该如何取消?

  农工党中央在此次两会上的一份提案中指出,需要规范高中阶段的素质教育和毕业考试。取消文理分科,提倡素质教育,各科毕业考试要有统一标准;高考招生应改变“一考定终身”的高考模式。在保证平时考试公平性的前提下,将目前高考招生只看一次高考成绩改为:既看高考成绩,也参照高中6个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利用科学有效的方法计算出一个总分,按这个总分择优录取;在保证正常教学的基础上探索在高中阶段设立选修课,学生可根据自己的需求自由选择,避免每个学生在高考复习阶段出现同时复习所有科目的情况,减轻学习压力。

  早在2002年,江苏省就曾积极推进取消文理分科的改革试点。当年江苏高考实行“3十大综合”,初衷就是为了打破文理分科的弊端,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其“大综合”是把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等6门课出在一张卷子上,不过这套改革方案,仅仅实施了一年,就因为学生负担太重,而且高校在选拔人才时也较难区分学生的特长而宣告失败。

  “我觉得江苏的实践不能算失败。为什么呢?因为没有配套改革,只能说是不适宜的,治标不治本。取消文理分科要有两个配套改革。第一,要改变高中课程,目前的高中课程太难了,学生负担太重。你看为什么中国学生可以在国际奥林匹克数学、物理竞赛上获奖,因为中国学生学得深,那为什么又获不了诺贝尔奖,因为完全是应试教育,并没有真正地深入到学科本身,甚至触碰科学思维;第二,要改变高考科目,不能机械地考那几科,要把素养纳入到考试中去,否则还会出现江苏现象。”侯欣一对记者说。

  “草铺横野六七里,笛弄晚风三四声。”曹义孙教授认为要把学习当成一种诗意的生活,而不是疲于奔命的应对考试。曹义孙表示,“要加强与自然的沟通,要加强与社会的交流,要加强和人的相处。现在,大学都在提倡‘文理渗透’,高中更应该是一种素质教育。如果不取消高中文理分科,这种应试教育还会传递到初中中去,会传递到小学中去。学生需要竞赛但不要竞争,这不科学!”他建议逐步取消高考。

  “目前取消高考,会有难度,不是简单的表态就能解决的。取消高中文理分科是否具备可行性是个系统工程,必须考虑到操作方案。我们要考虑到已经在进行分科教育的那批学生。因此,要逐渐过渡,过渡到取消高考成绩,按照平日基础科目的成绩去申报,然后再由每个大学单独招考录取的程序。”曹义孙表示,“均衡、均质的高等教育也是需要配套关注的环节。”

  不改革无法造就法学大家

  胡旭晟认为,我国法学教育“文革”后恢复,起步较晚,近三十年和后数十年里,都不可能出现法学大家,但是不排除存在对社会、时代具有推动力的法学名家。

  “我们期待着未来的中国出现法学大家,这不是单纯的文理分科问题所能承载的,但是必要条件。‘五百年出一个圣人’,这句话虽然有些夸张,但是也说明大家的出现是需要很长时间积累的。目前我国法学教育尚处于消化西方法学思想和理论的过程中。”曹义孙表示。

  “不仅高中要取消文理分科,大学阶段也要增设自然科学史课程和人文课程。我一直持有这个观点,中小学是培养学生兴趣的,大学要进行公民教育,研究生才是专业教育。”侯欣一对记者说。“如果取消了,改革效果要数十年才能显现出来。这就像是种下一个种子,它要生根、发芽、开枝散叶,逐步长成参天大树,不要着急要立竿见影的效果,毕竟‘十年育树,百年育林’。”(王鹏)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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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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