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安居工程:也在期待保障——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保障性安居工程:也在期待保障
2009年08月21日 09: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北京8月21日电 最新出版的《中国人大》杂志刊登该刊记者的文章《保障性安居工程:也在期待保障》。全文如下:

  吕梁山上,晋中平原,松花江边,大兴安岭……虽然地理地貌不同,环境气候有异,相同的是,在这些地方都能看到深扎的地基、有序的挖土机、防护网包裹的楼房,以及一旁兴奋期待的人群。

  像这样的情景,在此时的大江南北同时上演。热火朝天地大兴土木,在近几十年的经济快速发展期里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这些楼房可不同于一般工程:它们的物主是国家,它们的使用者是住房困难的群众。

  这项人心所向的工程来源于中央4万亿的宏伟投资计划。目的在于,在国际经济危机背景下,保民生、扩内需、保经济增长。

  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计划投资项目之一,从2008年四季度到2010年年底,将得到中央投资共375亿元。其中,廉租房建设投资275亿元,煤矿、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100亿元。2009年5月,中央把农村危旧房改造也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今年中央安排投资40亿元。

  如今,2009年已经过去一半多,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如何?能否如期完成规划?带着这些疑问,《中国人大》记者跟随全国人大常委会保障性住房专题调研组到山西、黑龙江两个省实地调查。

  建设保障性住房,实现“居者有其屋”,可以说是一件众望所归的民生工程。就像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高强说的,“住房关系到群众的直接利益,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群众和政府都乐意去做的事。”

  在调研过程中也确实能看出各级地方政府对这一项目的重视程度和积极性,很多地方政府都推出自有的一套理论、制度,以及出现问题时的应对机制去推动这项工程,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有明显积极作用,也让一些困难群众切实享受到中央政府的这一利民政策。

  2009年1月至5月,山西省共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139个,完成投资23.07亿元;截至6月16日,黑龙江省仅廉租房建设一项就完成投资达19.6亿元,这些投资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当地经济的催化剂。

  然而与此同时,这项工程在落实当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若得不到下一步的遏制和解决,受到影响的不仅仅是“保增长、保民生”目标,还有那些等待安居乐业的困难群众。

  工程进度有待加快

  全国人大常委会史无前例地如此兴师动众组织专题调研,目的就是了解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部署落实情况,包括项目下达、资金拨付、工程进度、投资效果等。

  但是,走访了两个省的几十个市、县后,调研组有一丝担忧:今年解决340万户家庭住房问题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能否如实完成。

  调研发现,项目的下达率几乎是100%,直到县,每一级政府都能拿出中央投资项目的任务量,这些项目在数据上也基本能与市、省、中央数据吻合。但一提及落实,许多地方领导都面露难色。

  在一个县城的廉租房项目施工现场,十余亩的工地上只有几台挖土机在运作,把高处的土堆推向低处,十几个穿工作服的工人穿梭在空旷的工地上整理挖土机掉出的土块。看不见钢筋水泥,看不见一砖一瓦,连地基都还没开始打,显然这是一个刚启动的工程。事实上也确实如此,项目书上的开工日期是调研组来的前两天。

  该县的另一个廉租房项目情况差不多。而该县今年就只有这两个中央投资的保障性住房项目。

  其实,类似该县的情况在很多市县都存在,甚至一些地方的项目连“挖土机”也没有,仍处于“纸上谈兵”阶段。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第一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必须在今年5月底前100%地开工建设,第二、第三批投资项目则在今年9月底前必须开工。

  各级地方政府均对“进度慢”有着自己的苦衷,主要原因都是——缺钱。

  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来源除了中央投资一部分,剩余的都需要地方配套,整个工程中地方配套资金占大头。如2009年山西省廉租房建设共新增投资46.260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9亿元,地方需配套37.2601亿元。

  各地数据显示,中央资金几乎都已下达到县,地方配套资金则参差不齐。

  中央对项目资金来源也提出可以多渠道筹集,主要包括土地出让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央代地方政府发放债券及银行信贷等。但地方政府纷纷反映,受经济形势影响,财政收入下降,前三个途径并不能满足项目的需要,使得“任务艰巨,资金压力大”成为通病,个别市县一年就有资金缺口几十亿。

  资金问题也导致各地方政府走上两条不同的“救急之道”,要么减少工程量,要么向银行借更多的钱。因此也相应出现了拖延工程、调整项目规划、银行贷款几十亿等现象,这些做法不得不让人担忧其能否按时按量完成规划,以及随巨额贷款而来的金融风险。

  另外,要求中央调整政策、增加补助之声也不绝于耳。

  对此,来自国家发改委投资司的调研员王悦现颇为冷静,说:“中央有规定,申请中央投资的项目必须在土地审批、资金配套等方面都不存在问题,地方政府应该考虑到今年的财政状况,如今反而说项目量太大、资金不足,请问是谁的责任?”

  操作有待规范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涉及部门较多、保障对象较广的工程,其中错综复杂的关系需要理清楚才能责任明晰,才能使中央投资用到实处。但是,实际上很多地方项目中的各种关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很容易混淆不清,即使政府领导也如此。

  保障性住房建设包括廉租房建设,煤区、矿区、垦区的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旧房改造三方面内容,涉及的部门有发改委、财政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等多个部委。不同项目的主管部门不一样,不同部委下拨的资金也都有指定的用处。比如,廉租房项目由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负责,而矿区等棚户区项目改造则由发改委负责;中央投资中发改委和财政部都有拨款,但财政部的拨款只能用于补贴而不能用于建设。

  调研也发现,各部门出具的材料中项目量、资金下达等数据经常出现不一致,有些统一计算口径后能吻合,有些则不能,因此也经常发生地方政府各部门间互相指责的荒诞场面,只是争吵之后仍然不清楚哪个为真实数据。

  数据纠缠不清源于项目的“混乱”。

  调研的目的是了解中央投资项目的情况,但让调研组无奈的是,很多地方都把中央投资项目与地方自有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项目一起开展,很难区分、辨别。

  一个普遍的现象就是,把有中央投资的廉租房建设与城市棚户区改造相结合。由于中央规定廉租房可以集中建设,也可以“插花式”分散建设(即在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建设中配套建设部分廉租房),但一些地方并没有严格执行规定,他们把廉租房以“半补半租”的形式租售并举给了城市棚户区的拆迁户,被称为叫“半产权”,即房子的产权国家、住户各半。甚至有些廉租房的户型面积也远远大于中央的要求。

  而按照中央规定,廉租房的产权只能归国家所有,并且面积不能超过50平方米。

  项目的交叉不仅使中央投资项目形态模糊不清,更严重的是还可能导致中央资金的作用背离了初衷。

  “各种保障性安居工程交织在一起,可能存在资金利用不实、重复申请中央资金现象。”财政部综合司副司长陈怡芳提出担忧。

  “我承认,我们没有完全按照中央规定执行。”一位市长在调研组面前直言自己的违规操作。该市把中央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资金用于补贴城市棚户区回迁户中的困难家庭,这些家庭都是残疾人家庭或城市低保户。“中央的钱最终都是让老百姓得到实惠,只是形式不一样而已。”话虽如此,然而,规定就是规定,无规矩不成方圆,这位被群众亲切地称作“大妈”的市长,其做法仍然可定性为没有按规定部署落实下达项目和资金。

  种种现实也折射出一个可怕的事实:许多地方政府在申请中央投资时考虑更多的是尽可能多地争取中央资金,而能否有实力按要求完成规划则另当别论。

  “实事求是是关键,地方政府要根据自身社会、经济客观实际,按照现有的、可能的条件去规划和落实。”这是高强在调研期间说的最多的一句话。

【编辑:杨威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