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1月13日电(记者 龚读法 夏毅)从2010年1月1日起,杭州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免征期由2年调回至5年,本地购房的优惠政策自动取消。政策的调整,就如一盆冷水泼向热得发烫的楼市。而就在一周后,10日,杭州公开09年房产新政,明确规定“在杭州市区购买自住型和改善型普通住房可享受房款总额1.3%购房补贴”。当业内纷纷预言杭州楼市“寒流”来临之时,该政策继续去年的执行购房入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等一系列优惠措施,无疑拨开了观望老百姓心理的一层纱。
新“18条”延续“24条”“精髓”? 专家各执一词
1月9日,杭州出台《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并对首次置业者和改善型需求的普通住宅消费进行鼓励。《意见》规定,在杭州市区首次购买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享受房款总额1.3%的购房补贴;在市区仅有一套住房,在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住房,并重新购买普通住房,享受房款总额1.3%购房补贴;因房屋拆迁(含危旧房改造)选择货币安置的,在市区购买普通住房给予超过货币补偿款部分1.3%购房补贴。
“杭州的新18条基本上延续了去年的24条,购房交易税费环节、公积金贷款、购房入户以及二套房贷的提法基本上如出一辙。”中国指数研究院杭州分院的曹总监认为,这18条的出台实在让人感到意外。“如果说去年的24条是对楼市的雪中送炭,那目前杭州的房价处于这般高位,18条无疑是火上浇油,恐有托市之嫌。”
其实坊间不时传来质疑声,“作为二线城市,杭州房价之高早已令人咋舌,楼市之疯狂也超过一般地方,当‘炒楼花’重新成为一个暴利行当,这样的房地产市场,难道还需要政府补贴吗?如此补贴政策,是嫌楼市不够火吗?”
曹总监分析,除了中央明令禁止的“二改五”以及首付四成这两条“高压线”杭州没有触碰外,其他政策跟中央存在很多不一致的地方。“国务院要求各地政府不能有变相拿税费补贴房价的做法,但杭州这个1.3%的‘直接补贴’在执行起来会比较宽泛。”他指出,虽新执行的受益者仅限于第一套购房者,有利于社会公平,但此标准控难以严格执行,仍有空子可钻。
但也有专家表示,该政策对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稳定作用。浙大房地产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戴和平认为,“既兼顾了购房者的利益,也安抚了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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