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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银行网点退保调查:客户与险企共担损失(2)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4月19日 13:57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参与互动(0)

  农行网点

  2万保费一年后退1.45万

  2011年3月30日,张女士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附近农业银行网点取款时“被大厅的工作人员拉到一边说是有一款理财产品,每年缴2万,交三年。如果第二年因做买卖或其他原因可以停一年再缴费。”张女士在接受《证券日报》保险周刊记者采访时确定,当时银行大厅里的工作人员是保险公司的银保专员,现已离职。

  今年3月份,张女士接到保费催缴电话,说有60天的宽恕期,今年必须交费,如果一年以后缴费要交滞纳金。张女士愤而退保,却得知要损失接近6000元钱。张女士已在4月6日申请了退保,共退14532.01元,通过查询,系统显示退款已到账。

  【点评】:我们大部分客户都是很宽容或者不得不宽容,实在是计较不起,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个人在面对企业处于弱势时不得已的选择。然而,保险公司在处理销售误导造成的客户投诉时,除了体谅客户的难处,更不可做成一锤子买卖。

  工行网点

  客户、险企共担退保损失

  2011年3月8日,重庆市南岸区的姚女士在南坪西路的工商银行做定期储蓄,在当地保险公司银保专员李某的介绍下购买了金满仓B款年金保险(分红型)。

  李某告诉姚女士以上产品“利息比存银行高,还附带有保险”,但没有向客户说明中途退保要承担损失本金损失的风险,而是说本金可以随时提取。“也没有让我看完保单就让我签字。”

  昨日,《证券日报》保险周刊记者采访了姚女士的丈夫郝先生。关于保险公司的电话回访郝先生有如下表述:“李告诉我妻子在电话回访中必须按照她教的内容来说,否则有可能就买不了这份产品。”在随后几天,姚女士接到了保险公司的回访电话,询问姚女士是否知道其购买的是保险理财产品,是否知晓犹豫期的问题,姚女士都做了肯定的答复。

  姚女士后来注意到,按现行利率计算,自己买的保险产品并不合算。她认为“一款这样的产品不是让自己的资产增值保值,而是贬值——没有价值可言”。

  另外,姚女士说保险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红利通知书,“根本不清楚分红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红利分配情况。”

  在投诉中,姚女士夫妇希望银行与保险公司为其无条件办理全额退保手续。今年3月郝先生电话投诉要求退保,保险公司负责此项业务的张先生与郝先生几次协商。按照保险公司退保规定,姚女士购买的保险产品第2年退保,2万元保费只能退1万1千元左右的现金价值,后来经过双方协商,张先生承诺保险公司愿意承担一半的损失,即退换郝先生夫妇1万5千元左右。

  【点评】:从客户角度来讲,在购买商品之前都会想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是否需要,购买保险产品也一样,需要考虑自己想要的是投资理财还是保险保障。另外,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应理智考虑自己的决定和后果。

  从保险公司方面来说,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一个惯用误区,即拿保险产品与银行定期储蓄相比较。保险产品最重要的功能是保险保障,不是理财功能,所以收益低于其它产品实属正常。经济发展至今,国内客户的保险保障意识已经增强,并且需要保险公司花力气让其保险意识变得更强。在做保险营销时保险公司就应该强调保险产品的特有功能,而不是花大力气为其它理财产品做广告,然后挖好售后的坑等自己跳。

【编辑: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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