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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金融一周谈:老人被忽悠买泰康寿险 平安电销遭投诉(2) 查看下一页

2014年03月15日 09: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3月13日 羊城晚报:银行被曝诱导老人购买百万保险 退款要收手续费

  2011年,石女士到某银行购买基金。客户经理在一边一直游说她购买一款保险产品,承诺每年有盈利分红等额外收益。客户经理称,石女士年龄超过60岁,不能购买此类投资理财型产品,让石女士以她儿子的名义购买,只需她儿子的身份证复印件。

  石女士于是以其子的名义购买了100万元该产品。保单上要求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必须由本人签字,客户经理称石女士代签即可,故相关签名均由石女士代签。

  直到2013年,石女士看到有关购买保险受骗的案例报道与其情况相似,她便向银行相关部门投诉,要求取消合同并退回100万元的本金。对方不同意退回100万元本金,并称因投资失利剩余本金92万,如取消合同还需交4万元手续费。

  多次协商无果后,石女士只能向省消委会进行投诉,经省消委会多次调解,银行最后同意退还了投诉人相关保费100万元,免除手续费40000元,并额外补偿34000元。

  省消委会点评:依照合同法规定,上述案例中经营者误导消费者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消费者要求退保及赔偿的诉求合理。随着新消法今年3月15日正式施行,金融消费明确纳入调整范围,金融消费者权益更有保障了。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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