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董事长借改制敛财 下属定期给领导“发工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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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董事长借改制敛财 下属定期给领导“发工资”

2010年08月19日 08:24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本篇精粹

  他曾经自诩为“好人”,然而,当他登上集团董事长的“宝座”后,他的生活开始有了波澜。

  推进下属企业的改制,为下属企业排忧解难,这原本是他的分内工作,然而他却把这些正常的工作当成了“施恩”,面对众多送“礼”的下属企业,他从最初的“心理不安”蜕变到后来的“来者不拒”,将职务所赋予的权力俨然变成了金钱的交易手段……

  □非常案件

  本报记者丁国锋

  出身贫寒的他,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坐上了国企集团的第一把交椅,位列正局级。然而,面对权力所带来的巨大金钱诱惑时,他的道德防线瞬间溃堤,9年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400多万元。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京市化建集团原董事长李章国收受他人贿赂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并对犯罪所得赃款赃物全部追缴上缴国库。

  穷人的孩子

  奋斗成就“霸业”

  李章国出生于江苏省滨海县的贫苦农民家庭,6岁时父亲就离开了人世,母亲一手把4个孩子拉扯大。缺少顶梁柱的家,生活难免窘困。困难的时候,李章国跟着母亲去田间挖野菜、扒树皮。因家中缺医少药,加上日常饮食的营养不足,李章国的姐姐和妹妹都相继离开了人世。

  生活的艰难困苦教会李章国,要想摆脱现状就要努力奋斗。通过自己的努力,他走出了农村,在南京读了大专,毕业后被分配到南京某石矿当工人。25岁那年,李章国凭借出色的表现被任命为车间副书记。

  那时候的李章国无论是政治上还是思想作风上,都对自己有着极其严格的要求,工作上更是兢兢业业。单位领导都对其赞赏有加。

  41岁的时候,李章国开始担任南京某石矿矿长、党委书记,也就此走上仕途。此后,他又分别在南京华宏集团和南京市建材工业公司担任“一把手”。

  2000年,南京化建集团组建,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李章国顺利出任集团的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一路过关斩将,他终于在3年后正式坐上集团的第一把交椅,位列正局级,煊赫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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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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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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