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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学界建言旅游法草案 称“责任体系有遗漏”(4)

2012年09月14日 10:25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谁来保护从业者权利

  “此次的《旅游法(草案)》还是按照传统的团队旅游来构建体系的,事实上团队旅游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全球来看,所占的比例都已经越来越小。”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授谷惠敏认为,草案有“重团队轻散客”的问题。

  另一个问题是草案重旅游者,轻其他旅游利益相关者。谷惠敏表示,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者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从业者的权利谁来保护?草案中没有一个字,“那么旅游从业者有苦向哪里诉,用什么样的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草案中没有涉及。”她说。

  有一些旅游者利用自己的权利和金钱,对旅游行业中的服务提供者轻视甚至不尊重,以居高临下的姿态,把旅游服务者放置于非常低的地位,导致旅游业出现非常尴尬的一面——很多年轻人都不愿意从事旅游行业。“作为《旅游法》,应该既保护旅游者的权益,也保护旅游经营者以及旅游从业者的权利。比如,对于导游,草案中约束条款比较多,权利只有一条,就是公司要给他们上保险等。但是导游和领队实际只占旅游从业者的10%左右,那么对于行业中的大多数其他从业人员,比如饭店产业的一线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草案中也没有条款体现。建议相应增加。”谷惠敏说,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这个行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记者 齐征)

【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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