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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借镇政府5000元 时隔数月莫名变敲诈获刑1年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1月11日 08:18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农民借镇政府5000元时隔数月莫名变敲诈获刑1年
郭元烈想不通,为啥写了借条,还会被判“敲诈勒索”呢
河南商报记者 陈亮/摄

  三门峡农民借镇政府5000元 借钱莫名变敲诈获刑1年

  因为“生活费不够”,三门峡灵宝市农民郭元烈收了镇政府5000元现金,3天后,又按对方要求打了张借条。

  接下来的事,让律师也匪夷所思:时隔4个月,郭元烈因“涉嫌挪用资金”被灵宝警方刑拘,2009年因“敲诈勒索”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本是经济纠纷,咋会变成刑事案件呢?”从监狱出来后,郭元烈一直奔波在三门峡与郑州之间,希望能洗脱罪名。

  改变一生的赴京之旅

  郭元烈家住三门峡灵宝市大王镇重王村3组,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他,如今已成为“法律通”。在他的床头,放着不少法律方面的书籍。

  2006年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改变了郭元烈的一生。

  那年4月7日早上,身为村民组长的郭元烈,带着18位村民来到北京,准备反映村干部及村务问题。大王镇党委书记黄松涛等人赶了过来,劝他们先回宾馆,等灵宝市领导前来解决问题。

  郭元烈说,他告诉黄松涛,有人家里还有事儿,他们带的钱也快花完了,不能再等。黄松涛当场让副书记李某给他5000元现金,解决19人在京的吃住问题。时隔3天,在李某的要求下,郭元烈给他打了一张5000元的借条。

  意想不到的牢狱之灾

  郭元烈说,那时没想到,一场牢狱之灾正在等着他。

  2009年3月10日,灵宝市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郭元烈有期徒刑一年。

  判决书称,郭元烈以不给2万元就将事态闹大等相要挟,敲诈大王镇政府5000元后才带领村民回旅馆。

  公诉机关罗列的证据中,那张5000元借条成为郭元烈敲诈勒索的“罪证”。

  “那是借给我们的生活费,我当场交给了村组会计张松林,钱大家都花了。再说,我还打有借条呢!我也没说要2万元。”郭元烈说。

  灵宝市法院的判决书上,提到郭元烈“因涉嫌挪用资金于2006年8月15日被刑事拘留,因涉嫌敲诈勒索罪于2006年9月21日被逮捕”。

  郭元烈说,2006年4月他赴京回来后,发现村务问题并未得到公正处理,便又到北京找央视记者反映。之后,灵宝警方就开始对他在网上通缉,“肯定是想通过这个办法,阻止我给记者反映情况。”

  “审查了几个月,发现我不构成挪用资金罪,他们只好弄个新的罪名。”郭元烈说,“敲诈勒索”就这样落到了他的头上。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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