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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肖烨:若非将雷政富捉奸在床 无资格和其平等对话(2)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6月20日 08:37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将法庭当作办公室

  6月19日9时30分,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座无虚席。被告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他公民以及18家境内外媒体记者共50余人旁听。

  随着一记清脆的法槌声,在公众视野消失很久的雷政富身着暗条文的白色衬衣,在法警的押送下走上了被告人席。

  据雷政富的辩护律师透露,雷政富在看守所的几个月,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

  庭审开始,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雷政富共计受贿316万余元;其中最大一笔300万元,牵涉到不雅视频事件。

  公诉人称,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雷政富接受重庆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明勇智的请托,利用职务之便,为该公司提供帮助。

  2008年2月,肖烨等人以不雅视频相要挟,以借款为名向雷政富索要人民币300万元。雷政富要求明勇智借给肖烨人民币300万元。其后,明勇智将肖烨拒绝归还借款一事告知雷政富,雷政富表示由其本人归还,明勇智提出不用归还,雷政富予以认可。2010年11月,雷政富、肖烨为掩饰犯罪事实,由肖烨归还了明勇智人民币100万元。

  2011年3月,雷政富利用职务之便,为重庆市某发展有限公司争取扶持资金提供帮助。同年6月,雷政富在美研修学习时收受该公司董事长印某给予的美元1万元。

  2012年,雷政富利用职务之便,为时任重庆某医院骨科主任的范某在职务升迁上提供帮助,收受范某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

  公诉人认为,雷政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6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雷政富在陈述中首先对公诉方表示了感谢。对于公诉书提及不雅视频事件,记者在庭审现场观察到,雷政富表现平静,并无情绪上的太大波动。

  检方举证或发言时,他多望天花板。一个细节是,在上午的庭审中,雷政富两次深度后靠椅背如坐大班椅,前两次接受发问时都没有起立回答,均被审判长提醒并纠正。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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