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一页 肖烨:若非将雷政富捉奸在床 无资格和其平等对话(3)

2013年06月20日 08:37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激辩是受贿还是借款

  庭审过程中,对于公诉人指控雷政富受贿涉及不雅视频的300万元,雷政富及辩护律师均认为,雷政富让明某公司借给肖烨公司的300万元是借款,应属于民事纠纷,雷政富在其中仅起居中介绍作用,对该300万元借款没有占有、使用、支配和处置的权利,不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300万元不是我送给肖烨,也不是我拿给肖烨,更不是我让明勇智拿钱为我买单,而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的一种借款。”雷政富辩称自己在其中起的是穿针引线的作用,“我也一直在催促肖烨还款”。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大约在2008年2月14日,雷政富受赵红霞诱惑,被拍不雅视频。第二天,赵红霞就以怀孕为由提出要和雷政富结婚。雷政富无法答应,只好找到赵红霞的上司肖烨出面解决。

  肖烨承诺把不雅视频删除,于是雷政富很快和肖烨成为朋友。此后,肖烨以公司急需用钱为由,提出向雷政富借款300万元。

  “肖烨受我委托,处理了这件事情,销毁了录像,协调了纠纷,还主动请我吃饭。所以,我把他视为一个朋友看待,他帮了我忙我也要出手相助……”雷政富庭上辩说,自己是被肖烨的假象迷惑,与其建立了信任和好感,当时还没意识到这是一个骗局。

  当然,雷政富本人没有这么多钱,便把此事转告给辖区另一公司的负责人明勇智,由明勇智借给肖烨300万元。肖烨归还100万元后,剩下的再没归还。对于这笔300万元的受贿指控,雷政富当庭反驳。他说:“企业之间的借款,最后还不还款与我雷某人有何相干?”

  雷政富在庭审中还辩护,承认“自己有色心,但我确实不是一个贪财的人,贪财不是自己的基本素质”。雷政富认为,明勇智借给肖烨的300万元不是送给肖,更不是让明勇智给自己买单,只是介绍两个企业之间的借款。

  “雷政富在三次供述和两次自述中提及,‘这是一场阴谋,这是一个圈套’。”公诉人随后在法庭辩论环节详细指出,当时雷政富已经明知这是设局诈骗,而且选用特定对象,通过贿赂方式让人支付被敲诈勒索的300万元。公诉人说,300万元实际上并不是借款,这是非正常的民事借贷,一种特殊的受贿形式,不能割裂来看,正如肖烨在证言中所述“我们的借贷是不平等的”。

  《法制日报》记者也了解到,肖烨供述说:“如果不是将雷政富捉奸在床,并拍摄了视频,自己连和其平等对话的资格都没有。”

  第二笔受贿是重庆北碚区中医学院的一位姓范的副院长。此人原来为重庆某医院骨科主任,在被提拔为副院长后,为了表示感谢,给时任北碚区区长的雷政富行贿10万元。

  在庭审期间,控辩双方举示了相关证据,证人范某、聂某(雷政富妻子)出庭作证,接受了法庭的询问和调查。

  对于这10万元受贿,范某出庭作证时当庭翻供。范某称,自己曾在雷政富妻子的白色越野车的副驾驶上收回了10万元行贿款。此外,雷政富的妻子聂某也在出庭作证表示,自己在第二天早上便将10万元归还给了范某。但两人的供述细节引起了公诉人的质疑,针对矛盾之处公诉人当场予以揭示。

  经过近7小时庭审,合议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记者徐伟 实习生李春光)

【编辑:王永吉】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