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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法律人士:虐待罪刑期低 父母严重伤害孩子应严惩(3)

2013年07月25日 00:54 来源:CCTV《新闻1+1》 参与互动(0)

  罗乾:

  因为我们想她在养老院这也不是最佳的方式,现在我们想有没有一个人在考虑收养她,我们和她的父亲杨世海见过面以后,他也同意。但是他有个条件,就是让小丽的母亲同意签字过后,他才同意。但是小丽的母亲一直就找不见,我们一直在寻找,就没有寻找到。如果在今后一段时间我们还是无法联系到小丽的母亲的话,那么我们考虑将放弃这条路,我们可能要考虑走其它一些比较适合的路吧。

  记者:

  但至于这个适合什么路,我们还没有考虑目前,对吧?

  罗乾:

  正在思考,正在思考。

  主持人:

  我们来看一下小丽的处境,她的父亲已经被判刑,她的母亲,短片中介绍了,已经失踪,找不到。而且即便已经找到了,她以前也曾经殴打过小丽。再来看小丽的爷爷奶奶年事已高,经济上也无法担负小丽的未来。再来看,小丽现在住在养老院里面,因为当地并没有儿童福利机构,虽然说当地也做了一系列的努力在保证小丽,那么未来小丽会怎么样,现在应该说还是一个未知数。对于小丽未来应该怎么样,接下来我们继续连线佟主任。佟主任,如果说我们往好处去设想,小丽的监护权我们可以要过来,让它变更。变更之后,谁来养,怎么养?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佟丽华: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复杂,首先实际上从任何一个个案都能看到,我们在基层确实缺乏儿童这种福利机构或者救助机构,我们都缺乏这种机构,所以说现在当案件发生以后,哪怕一个短期的过渡,孩子可能只能到养老院当中去和老人们一起过,这是一个很尴尬的现实,这是第一个。第二个,我想当地政府应该放弃的一个顾虑,就是这个孩子将来怎么解决。我们经常说实际上撤销监护人资格以后,一个非常好的处理方式,这也是在各个国家,其它国家都广泛应用的方式,撤销监护人资格以后,国家可能代替孩子的父母,成为了孩子的监护人。当国家监护以后,国家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把孩子进行送养,也就是送归其它家庭来收养。我们一定要相信,实际上在社会上有很多好心人愿意收养这样的孩子,所以说我认为当地政府没有必要顾虑这个问题。

  主持人:

  您觉得对于小丽来说,对她比较好的未来应该是什么?

  佟丽华:

  实际上来说,显然我认为现在监护人资格的问题是一个大的问题,我鼓励当地启动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司法程序,最后由法院来裁决是否撤销,这是第一步。第二步,撤销以后,如果能够帮小丽找到一个合适的家庭,进行送养,让孩子能够融合到好的家庭来健康成长,我认为这是对她最好的结局。

  主持人:

  好,非常感谢佟主任。今天我们在节目中关注的是一个个案,一个个体,但是在关注个体之外,我们关注的却是应该形成一种思路,那就是虽然我们现在已经有了相关的法律,但是这还不够。我们想应该怎么才能够想出一系列的办法和手段,让法律能够落在实处,让小丽这样的孩子能够真正地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美好的未来。

  好,这就是今天的节目,感谢您的收看,再见。

【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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