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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甘肃被刑拘初中生今释放 网传该地公安局长曾行贿(4)

2013年09月23日 07:23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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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曝张家川公安局局长白勇强曾行贿5万元

  消息来自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布的刑事判决书

  昨日,将杨某刑拘的张家川县公安局被网友曝出一条丑闻:张家川县公安局长白勇强在天水市秦州区公安分局工作期间,为求得到原天水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史居平的关照,向其行贿5万元。

  为求关照行贿5万元

  这条丑闻来自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官网上公布的裁判文书。“(2013)武中刑初字第03号”显示,被告人史居平因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于2012年5月31日被逮捕,甘肃省武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史居平犯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向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甘肃省武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史居平受贿罪中第16条显示:“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局长白勇强,在秦州公安分局工作期间,为了在工作中得到被告人史居平的关照和支持,在1995年至2005年期间,以拜年等名义送给史居平现金共计人民币50000元。”

  在这份刑事判决书上,北青报记者看到了白勇强的证言及自述材料,白勇强供述,“1995年或1996年期间,我和史居平通过朋友认识并成了好朋友,按我们这个地方的风俗,朋友之间过年过节去拜年都要拿点钱,在工作上,我没有求过他,但是我给他说过我工作的事。另外我在公安局工作,给他拿点钱也是为了让他把我关照一下。”

  白勇强是否受过处理

  那么,行贿的白勇强是否因此受到过处理?北青报记者昨日向张家川县公安局询问,但对方表示不清楚。北青报记者又从天水市秦州区公安分局政工科了解到,白勇强确实曾任秦州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政工科一名工作人员说,他不清楚白勇强行贿的事情,但是白勇强并未受到过行政处理。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毛立新律师指出,这个局长送钱给上级求“关照”,属“谋取不正当利益”,而非正常工作关系,其行为已经涉嫌行贿犯罪,当地检察机关应予以追究。尽管实践中,行贿人愿意作证指控受贿人,检察机关有不追究行贿人罪行的做法,但考虑到行贿人是国家公职人员身份,不予刑事追究,也应当由党纪、政纪部门给予处分。至少,让一个涉嫌行贿犯罪者继续担任领导职务,显然已不合适。

  北青报记者昨天注意到,在张家川政府网站上张政发〔2012〕146号文件中显示,2012年12月19日,白勇强同志被任命为县公安机关督察长。而史居平因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于2012年5月31日被逮捕。文/实习记者 郭明明 张骁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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