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金自称强奸及奸杀6人 15岁曾强奸幼女获刑(5)
2013年09月27日 13:55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0)
王书金经历列表
时 间 年 龄 经 历
1975年—1982年 7—13岁 小学二年级辍学,毁坏村里树木、庄稼,偷盗成性,奸淫母羊。
1982年 14岁 7月13日,强奸本村一女童。
1983—1985年 15—17岁 1982年7月12日至1985年7月13日,服刑3年。
1990年 22岁 结婚
1994年 26岁 在石家庄方台村、东风塑料厂、黄壁庄、柳林铺等地打工,从事暖气安装、水泥铺路、抹灰墙、盖房。
11月21日强奸杀害刘某某。
1995年 27岁 8月在广平强奸贾某某,杀人未遂; 9月25日强奸杀害张某芳。
1995—2005年 27—37岁 外逃至河南砖窑厂打工;1998年(30岁)与人同居生子,2005年(37岁)被抓获。
2005—2012年 37—44岁 2005年1月17日起羁押至今。法制网记者马竞 实习生周宵鹏
【编辑:马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