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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媒体发舆情指数:摔童案、李某某案、薄案满意度前三(3) 查看下一页

2013年10月09日 09:55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表哥无表,房姐无房”道出了什么

  从蒋洁敏到丁书苗,从张曙光到杨达才,本期中青舆情指数调查的20起重大公共舆情事件中,与反腐相关的占7件,但综合满意度相差较大。比如“表哥”和“房姐”获刑,平均只得55.4分,排名位居“中后段”。

  有意见领袖在问卷中写道:对这两个案件不满,很大原因在于“表哥无表,房姐无房”。这样的反腐是否有避重就轻之嫌?

  “表哥”杨达才的落马,最广为人知的情节,是被网民扒出的疑似11块名表;“房姐”龚爱爱“声名鹊起”,一个最大发酵点则是价值数亿的44套房产。而相关司法机关或因缺乏确切证据,或因认定房产合法,令二者的获刑似乎与“表”和“房”无关。这样的结局,难免令一直围观的公众感到失落,进而质疑。

  但若剥离这两个标签,杨达才和龚爱爱获刑,必须因为手表和房产吗?不必。有44套房产的人,财产来源必然不合法吗?未必。但是,官员或富商身份助推出的巨大贫富差距鸿沟,使这两起案件承载了民众对反腐、平等的更多期待,而面对民众最关切的点,却缺少周详解释,易导致民意不解。

  “表哥无表,房姐无房”的困局道出了什么?它其实给当下的舆情响应双方,各出了一道题:

  对官方来说,如何把好法治的舵,在风口浪尖的民意大潮上行船?愈发考验着相关司法机关的能力和诚意。另一方面,如何正确看待法治之下“与既有预期不尽相符”的结果?这也对掌握相当大话语权的民间舆论场,提出了新的要求。

  中青舆情监测室认为,在信息覆盖率达65%以上的“表哥”和“房姐”案中,相关司法机关主要“输”在应对能动度上。当“表”与“房”已是不可回避的民间焦点时,官方仅以只言片语匆匆响应,解除不了民意的不解与不满。

  而硬币的另一面是,在每个个案中,民意与法治精神不可能总是步步合拍。

  在“房姐”获刑3年后,法学教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陈春龙剖析了法治与民意的区隔所在:“网上传说‘房姐’有很多套房子,但数量有多少、是不是非法,最后写入判决书,要靠证据说话。”

  对证据的追查可以不必止步,但在缺乏确凿证据阶段,恪守底线的法治则“不喧哗,自有声”。

  本期中青舆情指数中,上述“纠葛”,在夏俊峰案里似乎更加明显。

  2009年,小贩夏俊峰持刀致城管队员2死1重伤。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因为施害者和受害者“小贩”与“城管”的身份标签,而变得不再普通。9月,夏俊峰终被复核死刑的消息,如一记重磅炸弹,炸开了互联网上各种纷争的“潘多拉盒子”:有人从人性和感情的角度,对夏俊峰及其家庭抱以同情;有人出于对城管群体的“原罪”推定,将夏视作对抗城管制度的“英雄”;有人则提出,个体暴力不应因弱势标签而被“洗白”。

  中青舆情监测室认为,在高达84.3%的信息覆盖率下,各种观点竞逐,是这个价值多元化社会的常态。面对争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于9月底两次释疑,用身份各异的目击者证言,以及被捅刺的刀数、深度、位置等鉴定结论,回应“夏俊峰是否曾遭殴打”、“其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等敏感问题。从应对能动度看,得分高于“表哥”、“房姐”案件中相关司法机关的响应。

  但引发此案争议不断的社会土壤,并非两次回应所能消弭。有受访者在问卷中写道:“虽然这次法院对网上的声音没有‘装睡’,但数千字的回应,显然匹配不了公众对真相的期待。”47.2的综合满意度,也预示着相关司法机关在弥合不同群体心理鸿沟的道路上,任务艰巨。

  好在,争议也往往推动着思考。在几轮质疑——回应的互动中,法治的基本精神得到了传播。

  《人民日报》法人微博针对夏俊峰案所转发的评论,或许道出了“法、理、情”的正确排序所在:“在法治社会,‘法’、‘理’、‘情’三者之间,是有铁一样的排序的。同情是美德,但法律更是底线。承担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是法治社会每位个体的必须。”

  在民意与司法之间,能融化分歧坚冰的,唯有稳如磐石的法治立场。

  有网民总结,这意味着法治“既盖得过行政(特权)的光辉,也压得住舆论的洪川”。中青舆情监测室认为,这个要求难,又不难。而且,有时“舆论审判”的出现,恰恰是出于对司法不公的集体焦虑。那么,司法机关先消除这一焦虑,抵挡舆论洪川才有公信和底气。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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