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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广西村官职务犯罪上升 涉农腐败与部分村官素质相关(3)

2013年11月04日 08:0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强化村务公开遏制腐败

  虽然农村“两委”人员职务和级别不高,但权力不小,管理和服务对象也不少,且经手管理的国家和集体资金又越来越多,预防农村“两委”人员职务犯罪成为当务之急。

  去年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在专项调研的基础上向有关部门提出了预防村“两委”人员职务犯罪的检察建议,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广西检察院在检察建议中提出,以“制度+阳光+科技”加强农村账目管理,有利于提高村务公开工作水平。建议以乡镇或县(区)为单位建设“网上村委会”综合监管平台,并且以“网上村委会”为基础,将各地“网上村委会”集中于一个平台,打造“万村网”。

  此外,对于农村工作缺乏有效监管的问题,广西检察院建议,健全农村“两委”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清理和明确“两委”各类职权,尤其是协助政府管理的事项,科学编制“职权目录”和每项职权运行“流程图”并向村民公布。同时理顺村组织关系,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建立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村民自治新机制。

  据了解,广西检察机关开展预防基层“两委”人员职务犯罪的工作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关注,最高检已对预防基层“两委”人员职务犯罪项目挂牌督办。广西检察院也将此列为了今年预防工作的重点,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合作,形成预防合力。

  今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党委组织部、检察院、民政厅联合部署开展为期7个月的全区村“两委”干部“正风气、守清廉、树形象”活动,通过廉政教育、查找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措施,积极探索建立村干部廉洁履职的长效机制。广西桂平市有村屯已实施了“网上村委会”、LED显示屏、公开栏、村务屯务告知书等“四位一体”的公开方式,将村务公开落到实处,有效压缩村干部的犯罪空间。目前,广西检察机关正与有关部门组织力量进一步加强对预防基层“两委”人员职务犯罪的研究,力求通过建立健全防控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该类职务犯罪的发生。 □本报记者莫小松□本报见习记者马艳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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