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深圳福田法院推行去行政化改革 获中央高层关注 查看下一页

2013年11月22日 13:56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参与互动(0)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改革镜像:福田法院 “去行政化”

  福田区法院一年多以来推行审判长负责制,核心在于弱化行政色彩浓厚的庭室架构,取消庭长的案件审批权和人员管理权,统一法官职、权、责。这一改革尝试为新一轮法院改革提供了借鉴,也受到中央高层高度关注

  自从去年7月31日正式实施审判长负责制后,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法院的改革一直备受关注。

  长久以来,法院审判管理的行政化倾向,以及案多人少、权责不统一等问题,不仅困扰法院自身,更影响到法院公信力,从而备受公众诟病。针对这一问题,福田区法院试图推行审判长负责制,改革的核心在于弱化行政色彩浓厚的庭室架构,取消庭长的案件审批权和人员管理权,建立新型的司法权运行机制。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院长胡鹰对《中国新闻周刊》坦言,推行审判长负责制的直接动因,是为了解决法院面临的案多人少的困境,“这种改革在某种程度上弱化了审判机关的行政管理色彩,更符合司法规律。”

  据《中国新闻周刊》了解,福田区法院审判长负责制改革是此次中央司法改革在方案设计中进行考察调研的试点。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曾专门到福田进行调研。而据知情人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三中全会后,中央高层将可能前往视察福田区法院推行的审判长负责制改革情况。

  弱化审判管理的“行政化”

  2012年初,深圳市福田区区委书记刘庆生到福田区法院进行司法大调研。 他在调研中发现,福田法院在1998年收案仅4000余件,而到了2012年,这个数字已经疯长了近10倍,逼近4万件。可是,在此期间,法院工作人员数量却只增长了3倍。

  造成上述现象有诸多因素。在现有的人力资源条件下,如何突破上述办案瓶颈,成为福田法院面临的现实问题。

  福田法院院长胡鹰通过综合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当前法官制度中存在审判力量条块分割、资源配置不科学的问题,导致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凸显;行政化管理与审判管理混杂,使得管理错位、监督乏力,法官的责任心受到削弱;法官缺乏职业发展动力和空间,致使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受到制约,人才流失严重等等。

  2012年,正值深圳市福田区委提出建设法治化、智慧型、高品质的国际化先导城区。在此背景下,福田区法院开始酝酿审判长负责制改革。这一年3月,福田法院向区委提出的改革设想得到了高度认可,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区法院审判长负责制改革的思路。

  2012年7月31日,福田区法院开始正式实施审判长负责制。

  根据福田区法院的《审判长负责制相关职权配置方案》显示:在该院现有105名法官中(含庭长、副庭长),公选产生35名审判长,其他法官作为普通法官划分到以35名审判长命名的审判团队中去。这些审判团队分别是立案、调解、速裁、刑事、民事、商事、房地产、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等35个团队。

  案件受理后,根据各团队的专业类型,所有案件都分配到审判长个人名下,审判长按照繁简分流的原则,重大、复杂、疑难和新类型案件由自己亲自办理,其他案件由其团队中普通法官审理。除非重大敏感或根据法律规定需要层层报院领导或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外,大部分案件均由审判长签发。

  “审判长负责制并未突破法律框架。”胡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改革后的团队审判权运行方式为:院里将案件直接分给审判长,审判长根据案件在团队内二次分案,简单案件由普通法官独任审理,接受审判长业务指导和监督,存在重大分歧的则作为疑难案件,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长主持合议审理;合议庭坚持组成人员同票同权、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审判长主审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特别重大、疑难案件由审判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审判长对团队所有案件负全责。

  “以审判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改革,弱化庭级架构,缩短管理链条,建立更灵活的审判团队,以前是法官单兵作战,现在则转为团队集体协作。”胡鹰说。

  广东省高院院长郑鄂日前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专访时表示,传统的审判方式是以行政化为结构的审判方式,即法官承办完案件要层报副庭长、庭长、副院长、院长批,甚至有的案件最后还要上报审委会决定。“审理案件的人不判案,判案的人又不审理案件,这种模式就是行政化的表现。”

  他认为,行政化的最大弊端是权责脱离、效率不高。“有的法官会想:反正是你领导审批的,马虎点也没问题,最后总有人扛。但如果是法官自己做主的案件,他就会很紧张,很认真。这两者心态是不一样的。”

  “脱离司法规律,用行政规律主导法院审判肯定是不对的,现在改革就是要回归审判规律,才可能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他说。

【编辑:王永吉】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