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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检察官晋升落败怀疑暗箱操作 实名举报领导三年(2) 查看下一页

2013年11月22日 14:02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参与互动(0)

  不久,张旭民成为助理检察员,开始主办案件,担任公诉人。当时没有复印机,为了短时间内看完卷宗,张旭民经常通宵做阅卷笔录。忻州检察院原纪检书记郎俊芳至今还记得,张旭民在庭上只带公诉提纲,所有公诉意见都印在脑子里,在法庭辩论时口若悬河,逻辑清晰,提问丝丝入扣。张旭民皮肤黝黑,国字脸,说话铿锵有力,“法庭上一开口就有震慑效果”。郎俊芳回忆。

  郎俊芳眼中,张旭民办案认真,为人正派,但性格过于耿直,说话从不拐弯抹角,容易得罪人。

  在忻州检察系统,张旭民是出了名的“一根筋”。1987年,他在忻州地区检察分院工作时,办公室经常发生盗窃,不少同事背着老婆藏在抽屉里的“私房钱”被偷,铁皮柜里的卷宗被翻得乱七八糟。当时,公检法集中在一个院子办公,多次向公安报案都未有进展。

  年轻气盛的张旭民主动申请值夜班,并放话:一定抓住小偷。守株待兔多日,张旭民与一名同事配合,终于把窃贼候个正着。开灯一瞅,傻了眼,小偷居然是隔壁法院民庭庭长年仅16岁的儿子。同事蒙了:“怎么办?”“没啥好说的,送派出所。”张旭民说。

  第二天上班,检察院专门开了表彰会,给张旭民发了奖状,奖金一百元,相当于他两个多月的工资。但大院里的人不以为然,抓的孩子是院里的子弟,内部教育即可,没必要兴师动众地扭送到派出所。不少人觉得,这个小伙子爱出风头:“低头不见抬头见,你让孩子家长怎么看你。”

  张旭民不以为意:我帮他教育儿子,有什么错吗?

  “不通过组织程序,师出无名,我不干”

  凭借这股执拗劲儿,张旭民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公诉人,1988年,调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起诉处。

  这是张旭民功成名就的起点,也是他最终黯然神伤之地。1995年,张旭民因在两个涉黑文物犯罪集团公诉中表现突出,荣立三等功,一年后被提拔为省检察院起诉处副处长。

  1998年12月,专案组接到线索,一起盗墓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趁夜潜回老家。原本抓捕工作由公安负责,但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很可能有政法系统的“保护伞”,张旭民主动要求参加抓捕行动。

  几名警察跳进院中实施抓捕,犯罪嫌疑人从后窗顺势上了房,守在墙外的张旭民也跟着爬了上去。未曾想,犯罪嫌疑人躲在烟囱后,抄起一根木棍朝张旭民劈了过来,张直接从近四米高的房顶跌落下来,颈椎受伤,左大腿股骨粉碎性骨折。

  这次腿伤跟随了张旭民的后半生。从1998年至今,他住过8次院,做过7次手术,由于肌肉萎缩,如今走起路来仍有些跛,最终民政部门认定为五级因公伤残。受伤一年后,张旭民荣立一等功,被授予山西省劳动模范称号。

  但他的健康已受到严重影响。2004年,他离开一线,被提拔为正处级检察员,调至检察院巡视组。

  他的一根筋性格却没有改。2001年单位机构改革时,张旭民刚出院上班,发现无论是单位排名,还是更新的通讯录上,他都排在试用期副处长的后面。他直接跑到检察长办公室讨说法:“我已担任副处长五年了,怎么会排在试用期副长处后面?”

  2005年,检察院发放医疗补助的名单中遗漏了他的名字,领导告诉他,写个说明交上来,就可以把钱补上,“我不写,本来就要发给我的。”张旭民转身走了。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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