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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检察官晋升落败怀疑暗箱操作 实名举报领导三年(3) 查看下一页

2013年11月22日 14:02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参与互动(0)

  2006年,省检察院决定对处长岗位进行推荐。张旭民到推荐现场才知道,名单里没有自己。领导找他谈话,表示作为正处级检察员,可直接为他安排实职岗位。但张旭民却不同意:“不通过组织程序,师出无名,我不干。”

  张旭民的一位同事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因遗漏张旭民的名字,政治部主任还在大会上公开检讨。“他自尊心太强,太好面子。了解他的人说他好,但不了解的则觉得他太拧,和部分同事相处并不是很融恰。”

  可在张旭民眼中,作为检察官,如果连程序正义都做不到,那公平正义都是空谈。

  “申请选票公开是我的知情权”

  时间来到2009年3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举行竞争上岗考核,以推荐、笔试、面试的形式,对十个处长、十八个副处长和十八个处级检察员岗位进行公开竞争,时任政治部主任严奴国担任竞争上岗办公室主任。此时,张旭民所在的巡视组已被撤销,分流到人民监督员办公室,这被视为闲差中的闲差。不甘寂寞的张旭民决定参加竞争一个处级岗位,他是报名者中唯一竞争平级岗位的处级干部。

  60人报名参加处长岗位竞争,按照规定,推荐、笔试的前30名入围面试。在300名副科以上干部以无记名民主推荐中,张旭民得了37票,笔试成绩75分,排在40名之后。但张旭民自己估计,他的得票数应在一百张左右。他向投过他票的同事征集签名为其作证,待签到20多个时被领导叫停,通知他政治部将启动复核。

  他向院党组提出口头申诉,要求公开选票,“开始凭的是职业敏感。”张旭民说,他对自己的为人和能力颇为自信,早在2001年,单位推荐省劳模时,17个支部投票,他得了12票。

  张旭民找到时任检察长反映选票情况。检察长告诉他,按程序规定,政治部应有一份计票汇总表,上面记录每个参与者的得票总数,有政治部副主任、监察处长、机关党委书记的签字,可供查证。

  但严奴国却对张说,汇总表已经与推荐票一起密封了。张旭民又分别找到有权力在计票汇总表上签字的三人,只有监察处长承认在汇总表上签过字,但并未留意具体票数,其余二人都明确表示,没有在汇总表上签过字,其中一个人,当时并不在计票现场。

  就这样一个简单的表格与签字问题,都纠结不清,张旭民决定,向院党组正式提出申诉。严奴国劝他,正值领导变动,这样可能引起混乱,要考虑后果。张旭民生气地回答:“那从现在开始,我公开举报你。”

  当年6月,新任检察长上任,张旭民再次提出申诉,还将申诉书寄往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山西省委组织部。半年后,政治部通知他,正式受理申诉。可仅过了五天,张再次接到通知,复核中止。这一切都让张旭民越来越相信:他的推测可能是对的。

  2010年4月,张旭民向中央巡视组投寄了申诉材料。7月,政治部告知,将受理申诉。但一个月后,调查组向张通报了调查情况:复核了涉及张旭民的两袋推荐票,其中一袋密封,另一袋没有密封,张旭民共得37票,与公示票数一致。张问:为何一袋没有密封?密封的有无纪检组公章。调查组回应,没有公章,只是糊着白纸条。张追问:除推荐票外,是否复核计票表和汇总表?调查组组长回复说,调查没有发现这些表,政治部没有提供,也不清楚是否有这些表。结论:复核无误。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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