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射杀村民后被追逃 挂名原单位吃空饷20年(2)
连中四枪交通肇事嫌疑人被射杀
表彰定性案情几经反复
由于牛保侠尚在昏迷,1993年8月8日,康子群的岳父牛向东和蒙城县公安局签订了一份协议:死者康子群交通肇事后逃跑,对造成此案的发生应负一定的责任;由凤台县公安局付康子群抢救费、药费2000元,一次性付清康子群安葬费4200元;此协议一经签字,双方永无纠缠。
8月13日,牛向东老人又向蒙城县公安局递交了一份控告状,提出要求“每人1万5,一共6万元”的抚养费。而据牛保侠讲,没有得到支持。
1993年8月14日,金凯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蒙城警方刑事拘留。但仅仅过了4天,就被无罪释放。
对于这样的结果,一位知情人士给出了自己的看法。“一是凤台和蒙城相邻,日常协作比较多,关系不错;二是金凯开枪,毕竟是执行公务过程中的事情;三是死者家属接受了调解,也签了协议。”
以上论断,在8月25日的一份凤台县政府的嘉奖令中得到证实,金凯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还因为“临危不惧,不怕牺牲,与犯罪分子进行英勇的搏斗”,金凯、马义美两人被树为公安干警的典型。
一年多后,交警被批捕
金凯被无罪释放了,牛保侠难以接受。她从阜阳市到省里多次反映, “后来,公安局卢局长给了我5000块钱,叫我不要闹了。当时我也没钱了,也没力气跑了,这个事慢慢就算了。”
但案情还是出现了新的进展。
1994年9月,当时的省检察院阜阳分院函告蒙城县检察院:被告人金凯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你院应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依法处理。
蒙城县检察院遂向县公安局建议:立案,并报捕。1995年2月,金凯以“故意杀人罪”被批捕,但始终逮捕无果。
换“马甲”待原交警队竟20年
已更名换证,在职不在岗,正常领工资
藉着“清网行动”的春风, 2013年6月23日,金凯在北京被抓捕归案。蒙城警方在侦查中蓦然发现,其实,金凯20年来一直在凤台县交警队上班,并且改了名、换了证。杀人者被批捕,为何可以一直当警察?被网上追逃,是谁给他换发的二代证?在死者家属的质疑声中,围绕案件定性的争议,20年来,从未停息。